刘某明知王某在高考中组织作弊,仍为其提供作弊器材。刘某的行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

题目

刘某明知王某在高考中组织作弊,仍为其提供作弊器材。刘某的行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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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和刘某相约投毒杀人,由刘某负责买毒药。王某在拿到毒药的第三天,决定放弃杀人行为,他将毒药扔人河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和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王某构成犯罪中止

    C.刘某构成犯罪未遂

    D.刘某构成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ABD
    王某主动停止犯罪,因此是中止;刘某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停止犯罪的,因此只能成立预备或未遂;由于整个犯罪尚在预备阶段,因此刘某只能成立犯罪预备。共同犯罪的犯罪形态是比较难以掌握的。要分类掌握:
    (1)不存在共犯中止的情况:如果共犯中没有中止的,整个犯罪无论处在哪一犯罪形态,各共犯人的犯罪形态都是一样的,都从实行犯的犯罪形态。
    (2)存在共犯中止的情况:如果只有部分共犯主动中止犯罪的,这些主动停止犯罪的人只有有效阻止了其他共犯继续犯罪或防止了犯罪既遂结果发生,才成立犯罪中止。注意:如果主动停止犯罪的共犯成立中止,他们的中止也只及于自己。如果他们是在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那么其他犯罪人成立犯罪预备;如果他们是在犯罪实行阶段中止的,那么其他犯罪人成立犯罪未遂。

  • 第2题:

    王某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载明将一把古琴赠与好友刘某。刘某得知此事后,既不表示接受,也不表示拒绝。三个月后,刘某与王某的继承人因古琴归属引发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归王某的继承人
    B.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归国家
    C.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继承,古琴归王某的继承人
    D.刘某的行为视为接受继承,古琴归刘某

    答案:A
    解析:
    《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受遗赠人刘某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没有表示,所以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依然归王某所有,由其继承人继承。本题选A项。

  • 第3题:

    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

    A.在法学院民法课期末考试中,班长组织全班同学考试作弊
    B.明知他人组织考生在全国研究生入学英语考试中作弊,为其提供作弊器材
    C.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出售某省高考入学试题的正确答案
    D.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高考,后被某名牌大学顺利录取

    答案:A,C,D
    解析:
    法学院民法课期末考试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A项不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刑法》第284条之一规定,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规定处罚。B项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C项行为属于“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1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成立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不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D项行为属于“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成立代替考试罪,不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 第4题:

    以下行为成立共犯的是:
    A.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甲明知乙要贪污,仍故意为其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B.公安局副局长郭某明知谷某有重大故意杀人嫌疑,仍通过隐匿证据的方式使其不被追诉
    C.丙将丁抢劫所得的汽车从红色改换为黑色
    D.戊明知刘某在生产伪劣产品,仍为其提供生产场所


    答案:A,D
    解析:
    【 解析】AD。凡是事前、事中通谋的,都是共同犯罪。B构成徇私枉法罪;C构成掩饰犯罪所得罪。

  • 第5题:

    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其姘妇叶某的住所(当时叶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反锁屋门将刘拘禁达一天之久。刘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王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的胁迫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刘妻,信称:刘某系卑鄙小人,现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戒,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王。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刘某,自己去取赃款。在王外出取钱之时,刘某哀求叶某将自己放掉,并称王某心狠手辣,钱到手后,绝不会放过叶某。叶某恐惧,将刘某放掉,并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报警,带领公安人员去公园捉拿王某。人们赶到公园时,王某早已携款逃走。
    假设王某在犯罪过程中杀害了刘某,其行为构成:
    A.绑架罪 B.故意杀人罪
    C.抢劫罪 D.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


    答案:A
    解析:
    。依照《刑法》第239条,王某若在绑架罪的犯罪过程中杀害了人质刘某,不另定故意杀人罪,只定绑架罪。

  • 第6题:

    王某幼年丧母,父亲后与继母刘某结婚,王某与外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王某工作后,父亲去世,继母刘某因犯病丧失劳动能力,请求法院判决王某赡养,此时()。

    A:王某可以不付给刘某生活费
    B:王某每月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刘某死后遗产由王某继承
    C:王某每月必须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
    D:王某应该赡养刘某

    答案:A
    解析: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后,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 第7题:

    汪某驾车不小心撞伤了刘某,在路人督促下,汪某答应把刘某送往医院救治,但去医院的途中,汪某把伤者扔在偏僻的地段驾车逃离,伤者因失血过多死亡。关于汪某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不小心撞伤刘某,导致刘某死亡,构成过失犯罪。
    • B、汪某明知丢弃伤者不理可能会导致刘某死亡,但他置之不理,放任危害结果发生,构成间接故意犯罪。
    • C、刘某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 D、刘某明知他丢弃伤者可能导致伤者死亡,仍故意把伤者丢弃在偏僻地段,刘某构成直接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刘某向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王某提供了考试试题及答案,刘某涉嫌非法提供试题、答案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

    • A、张某使用已经作废的信用卡购物
    • B、赵某在使用信用卡时明知钱已不多仍透支使用
    • C、孙某拾得刘某的信用卡并以刘某的名义使用
    • D、王某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并使用信用卡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刘某明知王某在高考中组织作弊,仍为其提供作弊器材。刘某的行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1题:

    刘某出海打鱼,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法院依法指定财产代管人()。

    •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 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正确答案:C

  • 第12题:

    判断题
    刘某出外做生意,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人民法院应依法指定刘某的父母为财产代管人,因为指定王某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某将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刘某,请刘某帮其销售并约定将销售价格的1%支付给刘某。刘某将该笔记本销售给赵某,在销售时没有提到王某并且告诉赵某说:“这个笔记本是我的。”刘某帮助王某销售笔记本的行为属于( )。

    A.代理

    B.行纪

    C.居间

    D.委托


    参考答案:B
    解析: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14题:

    刘某将一块玉石原料送到王某处进行玉石摆件加工,加工过程中,刘某指示王某修改摆件的造型,王某表示反对,刘某遂作罢。后王某认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更显雅致,便自行做了该调整。就此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作为定作人,有权指示王某修改摆件造型的行为,且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B.王某自行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的行为,为违约行为。刘某得以直接解除合同
    C.王某白行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的行为,为违约行为,给刘某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D.刘某有权指示王某修改摆件造型的行为,因此给王某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答案:C,D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问题。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任意变更权,但承揽人不享有任意变更权。根据《合同法》第258条的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依《合同法》第262条的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D。

  • 第15题:

    刘某出海打鱼,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  )为财产代管人。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王某和刘某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

  • 第16题:

    刘某为无业游民。一日刘某以介绍工作为由将进城务工的女子郑某骗至其住处,打算将其卖到山区。在郑某被其关押在其住处期间,刘某多次对其实施奸淫行为,并强迫其接待嫖客多人。最后刘某将其以5000元的价格卖到山区。关于刘某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刘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
    B.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C.刘某的行为构成强迫卖淫罪
    D.对刘某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B,C,D
    解析: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本题中,刘某对拐卖的妇女实施奸淫,并强迫其接待嫖客多人的行为,属于《刑法》第240条规定的拐卖妇女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不再以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定罪处罚。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 第17题:

    王某组织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某、林某、丁某积极参加。一日,王某、刘某在某酒店就餐,消费3000元。在王某结账时,收银员吴某偷偷调整了POS机上的数额,故意将3000元餐费改成30000元,交给王某结账。王某果然认错,支付了30000元。王某发现多付了钱以后,与刘某去找吴某还钱,吴某拒不返还。王某、刘某恼羞成怒,准备劫持吴某让其还钱。在捆绑吴某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因为担心酒店其他人员报警,故放弃挟持,离开酒店。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叫人过来帮忙,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武某等人见状遂让四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这个保安”,随即开车离开。刘某随即让林某、丁某二人开枪。林某、丁某二人一人朝武某腿部开枪、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致其死亡,现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关于吴某的行为定性,有几种处理意见?须说明理由。
    2、王某、刘某对吴某构成何罪?须说明理由。
    3、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对武某的死亡构成何罪?(其中王某的行为有几种处理意见)?须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一)对于吴某的行为,有盗窃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三种处理意见。?
    吴某基于非法占有目的,修改刷卡数额,对王某实施了欺骗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涉及到被骗人处分意识的必要认识内容的理解(是否需对财物的数量有认识)。

    观点一:构成盗窃罪。

    理由是:如认为作为诈骗罪构成要素的被骗人的处分意识,不仅要求认识到转移占有的财物的性质,也需认识到财物的数量。则本案中被骗人王某未认识到多支付的钱款数额及其转移占有的事实,对该数额(27000元)的钱款,系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占有。吴某系盗窃行为,根据刑法第264条,构成盗窃罪。

    观点二:构成诈骗罪。

    理由是:如认为作为诈骗罪构成要素的被骗人的处分意识,只需认识到转移占有的财物的性质,无需认识到财物的数量。则本案中被骗人王某已认识钱款转移占有的事实,有处分财物的行为。吴某利用虚构数字的方式骗取王某实施处分行为,对该数额(27000元)的钱款,依照刑法第266条,构成诈骗罪。

    另可答观点三:信用卡诈骗罪。

    理由是:如欺骗王某结账时在POS机上刷用信用卡,可被认为是利用被害人错误的间接正犯行为,系冒用他人信用卡的间接正犯行为,根据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3项,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二)王某、刘某对吴某构成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

    1、王某、刘某对于多付出的钱款,客观上具有合法的求偿权;主观上不具非法占有目的。劫持捆绑吴某的行为,不能构成抢劫罪或绑架罪。

    2、二人劫持吴某让其归还应还钱款,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的非法拘禁行为,根据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

    3、在拘禁过程中过失致人重伤,触犯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系结果加重犯,构成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

    (三)关于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对武某的死亡的行为定性

    1、对于正犯林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与丁某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

    (1)林某、丁某一人基于伤害故意、一人基于杀人故意,共同实施了致死行为,根据行为共同说(或部分犯罪共同说),依照刑法第25条第1款,二人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构成共同正犯。

    (2)虽无法查明何人致死,但系共同正犯行为导致,故二人对于死亡结果,均需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3)林某欲射击武某腿部,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客观主观统一,根据刑法第234条,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2、对于正犯丁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与林某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

    (1)丁某与林某系共同犯罪,客观上共同对死亡结果负责,系致死行为。

    (2)主观上欲射击武某腹部,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主观统一,根据刑法第232条,构成故意杀人罪。

    3、对于教唆者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系教唆犯。

    (1)客观上,正犯林某实施了伤害行为,丁某实施了杀人行为;系刘某教唆引起,实施了教唆行为。

    (2)主观上,刘某基于“教训”意图教唆二人,系故意伤害罪的教唆故意,客观主观统一于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根据刑法第29条,构成教唆犯。

    4、对于王某,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故意杀人罪(既遂),涉及集团犯罪首要分子承担责任范围的问题。

    观点一: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系教唆犯。理由同上述刘某。如只考虑其实施的本案具体行为,并认为丁某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是黑社会集团之外的个人行为。因其基于“教训”意图教唆他人,根据刑法第29条,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教唆犯。

    观点二: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因王某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属于集团犯罪首要分子。如认为丁某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是黑社会集团范围内的犯罪。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需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这种特定犯罪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故其应对丁某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既遂)负责。

    (四)此外,王某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某、林某、丁某积极参加,根据刑法第294条第1款的规定,王某构成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刘某、林某、丁某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当与前述罪名,数罪并罚。

  • 第18题:

    下列行为中应当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的是()。

    • A、王某招募谢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 B、黄某为童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诈骗方案、术语清单
    • C、刘某与陈某事先通谋,先由刘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再由陈某将诈骗所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通过交易游戏点卡套现
    • D、贾某明知朱某利用虚假网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涉案金额巨大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刘某让张某、王某一起去他的住处吸毒,并且提供了吸毒的工具,请问刘某的行为构成什么?


    正确答案:刘某让张某、王某一起去他的住处吸毒,并且提供了吸毒的工具,请问刘某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和吸毒。

  • 第20题:

    刘某向许某借款3万元人民币,陈某为保证人。后来,刘某与王某约定将其对许某负担的债务转移给王某,该债务还附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债务。关于这一债务转移行为,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刘某移转其债务,应当取得许某的同意
    • B、刘某移转其债务,该债务的有关从债务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 C、刘某移转其债务,若未取得陈某的书面同意,陈某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D、在债务移转后,王某可以享有刘某对许某的抗辩权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某夜,刘某入室盗窃时,失主胡某(女)发现后欲抓刘某,刘某为逃脱,即持匕首猛戳胡某。正当胡某奋力反抗时,其丈夫王某下夜班归来,随手操起一把钳子猛击刘某脑后,致使其当场死亡。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2题:

    刘某出外做生意,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人民法院应依法指定刘某的父母为财产代管人,因为指定王某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3题:

    单选题
    汪某驾车不小心撞伤了刘某,在路人督促下,汪某答应把刘某送往医院救治,但去医院的途中,汪某把伤者扔在偏僻的地段驾车逃离,伤者因失血过多死亡。关于汪某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汪某不小心撞伤刘某,导致刘某死亡,构成过失犯罪。

    B

    汪某明知丢弃伤者不理可能会导致刘某死亡,但他置之不理,放任危害结果发生,构成间接故意犯罪。

    C

    刘某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D

    刘某明知他丢弃伤者可能导致伤者死亡,仍故意把伤者丢弃在偏僻地段,刘某构成直接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王某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载明将一把古琴赠与好友刘某。刘某得知此事后,既不表示接受,也不表示拒绝。三个月后,刘菜与王某的继承人因古琴归属引发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A

    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归王某的继承人

    B

    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受遗赠,古琴归国家

    C

    刘某的行为视为放弃继承,古琴归王某的继承人

    D

    刘某的行为视为接受继承,古琴归刘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