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 A 错误。《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民通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27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据此可知,李某作为刘某的债权人属于与其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有权申请宣告刘某失踪。选项 B 正确,选项 C、 D 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据此可知,刘父要求变更代管人的,应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