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大型矿山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14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派员对其2012年1月~2014年2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2年5月份有一笔销售铜矿石业务,和对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表明该批矿石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企业按照合同签订的价款和税款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数585万元,因对方延期付款,于当月收到购货方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600万元,收到汇票后大型矿山直接向银行承兑。该矿山对该笔业务申报的销项税额为

题目

某国有大型矿山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14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派员对其2012年1月~2014年2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2年5月份有一笔销售铜矿石业务,和对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表明该批矿石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企业按照合同签订的价款和税款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数585万元,因对方延期付款,于当月收到购货方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600万元,收到汇票后大型矿山直接向银行承兑。该矿山对该笔业务申报的销项税额为85万元。税务检查人员认为该矿山应该按照512.82万元的销售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经稽查相应程序,朝阳区国家税务局于2014年4月15日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派员送达该矿山,要求企业在15日内补缴增值税21794.87元,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收到处罚决定后,企业于2014年5月17日到税务机关办理补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手续,被税务机关加处罚款5557.69元。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补税、缴纳滞纳金、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欲聘请信达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信达税务师事务所可否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师事务所应向客户提出何种建议?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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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以下资料,回答9~11题。某国有大型矿山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11年5月北京市国税局派员对其2010年1月~2011年4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0年5月份有一笔销售铁矿石业务,和对方签订销售合同注明不含增值税的价款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企业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数585万元,同时合同约定,购货方需在规定的时问内付款,否则需要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因购货方延后付款,于当月收到购货方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605万元,收到汇票后大型矿山直接向银行承兑。该矿山对该笔业务申报的销项税额为85万元。税务检查人员认为该矿山应该按照605万元的含税销售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经稽查相应程序,税务局于2011年5月15日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派员送达该矿山,要求企业在15日内补缴增值税29059.83元,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收到处罚决定后,企业于2011年6月13日到税务机关办理补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手续,被税务机关加处罚款6102.56元。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补税、缴纳滞纳金、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欲聘请信达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判断北京市国税局及相关人员作出的各项处理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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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甲公司销售业务情况如下:
    (1)6月1日,收到A公司来函,要求对其2019年5月15日所购商品在不含税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甲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确认不含税销售收入200万元,已开具发票但尚未收到货款)。经核查,该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同意了A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
    A公司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甲公司按规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月6日与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合同约定,B公司应当于6月6日支付全部价款;甲公司应于6月6日按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月6日甲公司按合同规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款13万元,并将款项存入银行并于当天发出货物。该批商品的账面成本为80万元。
    (3)当月以市场价值18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的自产货物对外投资,该批货物生产成本为116万元。
    (4)6月份直接销售商品给消费者个人,收取含税价款56.5万元,货款存入银行。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5万元。
    (5)6月16日从D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生产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6.5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其运往本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运费1万元,款项均通过银行支付。
    其他资料:当月期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30万元。
    要求:
    (1)分别计算甲公司6月份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
    (2)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公司6月份的会计分录。


    答案:
    解析:
    (1)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3+180×13%+56.5/1.13×13%-200×10%×13%=40.3(万元)
    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6.5+1×9%+30=36.59(万元)
    应纳增值税=40.3-36.59=3.71(万元)。
    (2)会计分录
    ①借:应收账款                  226000(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0(红字)
    ②借:银行存款                  11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0
    ③借:长期股权投资                20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160000
     贷:库存商品                   1160000
    ④借:银行存款                  56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0
     贷:库存商品                   350000
    ⑤借:固定资产                  5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900
                     (6.5+1×9%=6.59万元)
      贷:银行存款                  575900
    ⑥由于当月应纳增值税为3.71万元,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71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7100

  • 第2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其销售成本。2019年7月,该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1日,与乙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向其销售A、B两种商品,合同价格为8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4万元,实际成本为600万元。商品已发出,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结清全部款项。甲公司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400万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00万元。
    (2)5日,与丙企业签订一份商品销售合同,为取得该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包括:因投标而发生的投标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销售佣金5万元,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3)10日,甲企业按照与丙企业签订的合同发出该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0万元,实际成本为800万元,为客户代垫运输费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
    (4)20日,向丁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26万元,商品已发出。销售合同中约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120万元,甲公司在28日收到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资料(1)至(4),甲企业销售业务对其2019年7月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本期金额的影响是(  )万元。

    A.480
    B.470
    C.466
    D.476

    答案:C
    解析:
    甲企业销售业务对其2019年7月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本期金额的影响=(800-600)【资料(1)】-5【资料(2)】+(1000-800-5)【资料(3)】+(200-120-4)【资料(4)】=466(万元)。

  • 第3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初次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万元,增值税0.26万元,当月该企业销项税额5万元,当月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6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4
    B.3.68
    C.4.68
    D.1.68

    答案:D
    解析:
    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5-1.06-(2+0.26)=1.68(万元)。

  • 第4题:

    某企业(一般纳税人)位于某城市县城,2019年3月底留抵进项100万元,2019年9月底留抵进项为300万元,2019年4月-9月申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扣缴税款完税凭证占申报抵扣进项总额的80%,该企业10月初按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假定该企业2019年10月销项税额为1000万元,当月取得可抵扣进项的增值税税额为500万元。该企业2019年10月税款所属期应缴纳城建税( )万元(假定该企业满足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条件)。

    A.10
    B.14.8
    C.14
    D.20.72

    答案:A
    解析:
    (1)该企业2019年10月办理退还的增值税留抵税额=(300-100)×80%×60%=96(万元)
    (2)该企业2019年10月应纳增值税=1000-[500+(300-96)]=296(万元)
    (3)该企业2019年10月应纳城建税=(296-96)×5%=10(万元)。

  • 第5题:

    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2500万元、增值税税款425万元,销售汽车取得销售收入(含税)9360万元,货款已收到;有关票据在本月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0。该企业6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A、1360万元
    B、935万元
    C、1166.2万元
    D、651.8万元

    答案:B
    解析:
    该企业6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9360/(1+17%)*17%-425=935(万元)。

  • 第6题:

    某农机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9年 12月,该企业向各地农机销售公司销售农机整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 500万元;向各地农机修配站销售农机零配件,取得含税收入 90万元;购进钢材等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 50万元,购进材料和销售货物过程中取得的货物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 3万元。取得的发票均已在当月申报抵扣。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2.16
    B.2.83
    C.5.08
    D.26.43

    答案:C
    解析:
    2019 年 12月,农机整机适用 9%的税率;农机零配件适用 13%的税率。当期销项税额 =500×9%+90÷( 1+13%) ×13%=55.35(万元)
    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50+3×9%=50.2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 =55.35-50.27=5.08(万元)。

  • 第7题:

    某配件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釆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配件,合同约定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当月应收取60%的货款。由于购货方资金周转困难,本月实际收到货款50万元,配件厂按照实际收款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厂房装修,购进中央空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增值税价款10万元。假设无其他事项,当月该配件厂应纳增值税( )万元。

    A.5.2 
    B.10.4
    C.10.92
    D.18.2

    答案:B
    解析:
    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无论款项是否收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均已发生,因此销项税额=150×60%×13%=11.7(万元);自2019年4月1日起不动产进项税额允许一次性抵扣。应纳增值税=11.7-10×13%=10.4(万元)。

  • 第8题:

    某纺织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1月向商场销售纺织品取得价款1500万元、销项税额25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个体经销商销售纺织品取得销售收入12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当月购进棉花支付不含税价款300万元,购进棉纱支付不含税价款800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通过认证抵扣。2010年11月该纺织品生产企业应纳增值税是多少?


    正确答案:增值税销项税额=255+1200/(1+17%)*17%=429.36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0*13%+800*17%=175
    应纳增值税额=429.36-175=254.36万元

  • 第9题:

    某电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17年5月国税稽查分局派员对其2016年1月~2017年4月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6年3月份有一笔销售电子产品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税款85万元,于当月收到购货方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该电子生产企业以购货方占用其流动资金为由经协商另收20万元作为补偿,款项已于当月收到,公司也于当月向购货方开具收款收据,并按“金融保险业”计提申报缴纳营业税。 税务检查人员认定该项补偿款应缴纳增值税,经稽查相应程序,税务稽查分局于2017年5月28日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派员同时送迭该电子生产企业,要求其补缴增值税29059.83元,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判断国税稽查分局及相关人员作出的各项处理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国税稽查分局相关人员作出的各项处理:①作出的补缴增值税的处理是正确的。该企业销售电子产品而收取的补偿费,属于价外费用,是计税销售额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企业缴纳营业税的做法是错误的)。
    ②作出的罚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决定也是正确的。该企业2016年3月的增值税申报不正确,已构成偷税事实,税务机关可以处以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甲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可以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③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该企业的做法不符合程序。对于企业处罚在10000元以上的,应先告知企业听证的权利,在3日内企业不申请听证的,才下达处理决定,稽查分局同时送达有剥夺该企业听证嫌疑。

  • 第10题:

    某国有大型矿山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14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派员对其2012年1月~2014年2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2年5月份有一笔销售铜矿石业务,和对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表明该批矿石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企业按照合同签订的价款和税款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数585万元,因对方延期付款,于当月收到购货方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600万元,收到汇票后大型矿山直接向银行承兑。该矿山对该笔业务申报的销项税额为85万元。税务检查人员认为该矿山应该按照512.82万元的销售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经稽查相应程序,朝阳区国家税务局于2014年4月15日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派员送达该矿山,要求企业在15日内补缴增值税21794.87元,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收到处罚决定后,企业于2014年5月17日到税务机关办理补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手续,被税务机关加处罚款5557.69元。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补税、缴纳滞纳金、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欲聘请信达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行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如果可以提起复议,应该向哪个税务机关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可以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因为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中包括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和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2)应该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因为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一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第11题:

    某电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17年5月国税稽查分局派员对其2016年1月~2017年4月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6年3月份有一笔销售电子产品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税款85万元,于当月收到购货方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该电子生产企业以购货方占用其流动资金为由经协商另收20万元作为补偿,款项已于当月收到,公司也于当月向购货方开具收款收据,并按“金融保险业”计提申报缴纳营业税。 税务检查人员认定该项补偿款应缴纳增值税,经稽查相应程序,税务稽查分局于2017年5月28日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派员同时送迭该电子生产企业,要求其补缴增值税29059.83元,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减少经济损失?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该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原缴纳的营业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该企业原将补偿费缴纳营业税属于纳税错误,造成多缴营业税,在《征管法》规定的“自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的有效期内,该企业可以提供有关资料,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原缴纳的营业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第12题:

    问答题
    某纺织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1月向商场销售纺织品取得价款1500万元、销项税额25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个体经销商销售纺织品取得销售收入12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当月购进棉花支付不含税价款300万元,购进棉纱支付不含税价款800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通过认证抵扣。2010年11月该纺织品生产企业应纳增值税是多少?

    正确答案: 增值税销项税额=255+1200/(1+17%)*17%=429.36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0*13%+800*17%=175
    应纳增值税额=429.36-175=254.36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其销售成本。2019年7月,该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1日,与乙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向其销售A、B两种商品,合同价格为8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4万元,实际成本为600万元。商品已发出,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结清全部款项。甲公司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400万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00万元。
    (2)5日,与丙企业签订一份商品销售合同,为取得该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包括:因投标而发生的投标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销售佣金5万元,上述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3)10日,甲企业按照与丙企业签订的合同发出该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0万元,实际成本为800万元,为客户代垫运输费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资料(3),甲企业向丙企业销售商品应确认的应收账款是(  )万元。

    A.1000
    B.1130
    C.1135
    D.1005

    答案:C
    解析:
    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113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
       银行存款                   5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库存商品                   800
    借:销售费用                    5
    贷:合同取得成本                  5

  • 第14题:

    某餐饮服务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销售额比例条件。2020年4月该企业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万元(在当月申报抵扣)。该企业3月末加计抵减额余额为1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万元。

    A.8
    B.6.5
    C.6
    D.5.5

    答案:D
    解析:
    (1)该企业当期抵减前的应纳税额=300×6%-10=8(万元);(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的政策,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0×15%+1=2.5(万元);(3)当期应纳增值税=8-2.5=5.5(万元)。

  • 第15题:

    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销售自产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351万元,将闲置的生产设备出租,取得不含税收40万元。当月该企业外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万元;接受信息系统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12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31.38
    B.38.56
    C.32.58
    D.45.58

    答案:A
    解析:
    该企业当月的増值税销项税额=351/(1+13%)×13%+40×13%=45.58(万元);该企业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稅额=13+1.2=14.2(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45.58-14.2=31.38(万元)。

  • 第16题:

    某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采钨矿原矿,同时开采铅锌矿石,2019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
    (1)开采钨矿原矿1000吨,本月对外销售6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0.6万元。
    (2)将开采的部分钨矿原矿连续加工为精矿,本月对外销售钨矿精矿1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1.44万元,向购买方一并收取从坑口到车站的运杂费2.26万元(与销售额分别核算)。
    (3)以部分钨矿原矿作价79.10万元(含税)换取生产资料,换进的生产资料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本月销售开采的铅锌矿石原矿5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0.5万元,由于购货方延期付款,收到违约金2万元。
    (5)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铅锌矿石精矿200吨,每吨不含税价款为1.2万元。合同约定8、9月份等额收回价款,截止8月底,并未收到货款。
    (6)购置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万元。
    已知:按照市场法计算资源税,钨矿原矿与精矿选矿比为2,钨矿精矿资源税税率为6.5%;铅锌矿精矿资源税税率为5%,铅锌矿精矿换算比为1.39。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关于上述业务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企业8月份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09万元
    B.该企业销售钨矿精矿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8.98万元
    C.销售铅锌原矿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32.73万元
    D.销售铅锌精矿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为0
    E.不考虑其他事项,该企业8月份应缴纳增值税税额94.52万元

    答案:A,B,C
    解析:
    业务(1)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6× 13%=46.8(万元)
    业务(2)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44+2.26÷(1+13%)]×13%=18.98(万元)
    业务(3)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79.10÷(1+13%)×13%=9.1(万元)
    业务(4)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5+2÷(1+13%)]×13%=32.73(万元)
    业务(5)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2×13%×50%=15.6(万元)
    业务(6)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00×13%+1×9%=13.09(万元)
    该企业8月份应缴纳增值税税额=46.8+18.98+9.1+32.73+15.6-13.09=110.12(万元)

  • 第17题:

    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外购货物5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6.5万元,当月销售货物95万元(不含税)。销售货物均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则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万元。

    A.8.5
    B.16.15
    C.5.85
    D.17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所以该商业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95×13%-6.5=5.85(万元)。

  • 第18题: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额4.8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4万元。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额。


    答案:
    解析:
     高档化妆品应税销售额=30+4.64÷(1+16%)=34(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34×15%=5.1(万元)

  • 第19题:

    某国有大型矿山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14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派员对其2012年1月~2014年2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2年5月份有一笔销售铜矿石业务,和对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表明该批矿石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企业按照合同签订的价款和税款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数585万元,因对方延期付款,于当月收到购货方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600万元,收到汇票后大型矿山直接向银行承兑。该矿山对该笔业务申报的销项税额为85万元。税务检查人员认为该矿山应该按照512.82万元的销售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经稽查相应程序,朝阳区国家税务局于2014年4月15日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派员送达该矿山,要求企业在15日内补缴增值税21794.87元,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收到处罚决定后,企业于2014年5月17日到税务机关办理补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手续,被税务机关加处罚款5557.69元。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补税、缴纳滞纳金、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欲聘请信达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判断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及相关人员作出的各项处理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税务检查人员认为该矿山应该按照512.82万元的销售额申报缴纳增值税是正确的。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该矿山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中超过发票金额的15万元实际上是延期付款利息,应作为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应当补缴增值税=150000÷(1+17%)×17%=21794.87(元)。
    (2)税务机关要求其补缴增值税21794.87元,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是正确的,因为该项行为属于偷税行为。
    (3)企业于2014年5月17日补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时,被税务机关加处罚款5557.69元是正确的,因为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该企业在2014年5月17日缴纳罚款时加处罚款=21794.87×50%×17×3%=5557.69(元)

  • 第20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其销售成本。2017年11月,该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1日,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格为8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6万元。实际成本为35万元。商品已发出,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结清全部款项。 (2)5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实际成本为800万元,为客户代垫运输费为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 (3)10日,向丁企业赊销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万元,实际成本为22万元。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18日,收到结算销售款项并存入银行。 (4)25日,收到丁企业退回本月10日购买的全部商品,同时向丁企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退回相关款项。 根据资料(1)至(4),甲企业销售业务对其2017年11月利润表“营业利润”项目本期金额的影响为()万元。

    • A、262.2
    • B、240
    • C、245
    • D、263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其销售成本。2017年11月,该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1日,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格为8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6万元。实际成本为35万元。商品已发出,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结清全部款项。 (2)5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实际成本为800万元,为客户代垫运输费为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 (3)10日,向丁企业赊销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万元,实际成本为22万元。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18日,收到结算销售款项并存入银行。 (4)25日,收到丁企业退回本月10日购买的全部商品,同时向丁企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退回相关款项。 根据资料(2),甲企业向丙企业销售商品应确认的应收账款为()万元。

    • A、1000
    • B、1170
    • C、1175
    • D、1005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某月外购原材料20万元,收到销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3.4万元,当月销售商品25万元(不含税)。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万元。

    • A、0.85
    • B、1.5
    • C、0.75
    • D、4.25

    正确答案:C

  • 第23题:

    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外购货物5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8.5万元,当月销售货物95万元(不含税)。销售货物均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则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

    • A、8.5万元
    • B、16.15万元
    • C、7.65万元
    • D、17万元

    正确答案:C

  • 第24题:

    问答题
    某国有大型矿山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各纳税期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无留抵税额。2014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派员对其2012年1月~2014年2月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2012年5月份有一笔销售铜矿石业务,和对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表明该批矿石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企业按照合同签订的价款和税款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数585万元,因对方延期付款,于当月收到购货方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600万元,收到汇票后大型矿山直接向银行承兑。该矿山对该笔业务申报的销项税额为85万元。税务检查人员认为该矿山应该按照512.82万元的销售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经稽查相应程序,朝阳区国家税务局于2014年4月15日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派员送达该矿山,要求企业在15日内补缴增值税21794.87元,按滞纳时间每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收到处罚决定后,企业于2014年5月17日到税务机关办理补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手续,被税务机关加处罚款5557.69元。企业对税务机关的补税、缴纳滞纳金、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欲聘请信达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信达税务师事务所可否代理其税务行政复议?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师事务所应向客户提出何种建议?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建议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接受该事项的委托,因为代理税务行政复议是涉税服务范围之一。鉴于税务机关的处罚并无差错,应建议委托人接受处罚而不是接受委托去进行税务行政复议。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