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规定,搁浅并处于危险状态的船舶,在设法起浮中造成任何机器和锅炉的损 害,如经证明此项损害,是在意图起浮船舶而冒此种损害风险的情况下发生的,则能作为共同海损而受到补偿().
A.是适当而合理的
B.是有意采取,且是合理的
C.是为了共同安全而采取的
D.是在当时唯一可意采取的措施
第1题:
9、某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因故搁浅,船长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命令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使船舶起浮,继续航行至目的港。上述搁浅和抛货的损失均属共同海损。
第2题:
6、根据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的规定,在遭遇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的需要,将船上的货物当作燃料使用,应属于共同海损。 ()
第3题:
船舶在航行途中因故搁浅,船长为解除船货共同危险,下令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使船舶起浮,继续航行至目的港。上述搁浅和抛货的损失属于()
A.前者属单独海损,后者属共同海损
B.均属单独海损
C.前者属共同海损,后者属单独海损
D.均属共同海损
第4题:
船舶在航行途中因故搁浅,船长为了解除船和货共同危险,有意地、合理地将部分货物抛入海中,使船舶起浮,继续航行至目的港。上述的搁浅和抛货的损失均属共同海损。
第5题:
根据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的规定,在遭遇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的需要,将船上的货物当作燃料使用,应属于共同海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