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 )。A.不满10周岁的甲与乙发生的买卖行为B.甲趁乙急需钱的时候,以市场价的一半从乙处买了一所别墅C.甲和乙串通骗了丙的财物D.甲从乙处买了一件冒牌产品

题目

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 )。

A.不满10周岁的甲与乙发生的买卖行为

B.甲趁乙急需钱的时候,以市场价的一半从乙处买了一所别墅

C.甲和乙串通骗了丙的财物

D.甲从乙处买了一件冒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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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和乙约定由甲代乙参加考试,如果甲成绩通过,乙支付给甲400元,为确保双方遵守约定,甲和乙订立一份借款400元的合同。则下列关于甲和乙行为性质判断正确的是()。

    A.无效民事行为

    B.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C.不属于民事行为

    D.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A

  • 第2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

    A.甲从乙处买回一件假冒名牌产品

    B.甲趁乙急需用钱之时,以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从乙处买走一辆汽车

    C.9周岁的甲从文具店购买一支2元的笔

    D.15周岁的中学生甲花20元钱从书店里买了一本书


    参考答案:B

  • 第3题:

    设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乙可向甲主张何种权利?( )

    A.乙可主张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乙可主张撤销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

    C.乙可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D.乙可向甲主张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D
    依照《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的规定,出租人私自出卖租赁房屋,承租人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承租人主张侵害其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时,出租人仍为房屋所有权人,出卖房屋不构成违约,故不存在违约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4题:

    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B

  • 第5题:

    甲乙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甲因受到乙胁迫将所拥有的手机以极低价格卖了乙,为此双方签署了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明确签署了合同,甲不能再主张要求乙返还手机
    B.甲可以在两年时间内要求乙返还
    C.甲有权请求确认行为无效,但该请求确认权利属于支配权
    D.甲乙间签署的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可在行为发生后1年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D
    解析:
    甲受胁迫将手机卖给乙,该买卖属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根据通说,甲因此获得的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因此ABC错误,D正确。

  • 第6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是( )。

    A.甲将租赁的一辆汽车转让给乙
    B.甲在某网店购得国家禁止销售的窃听器
    C.某公司误将甲当成乙而与之签订委托合同
    D.甲谎称未婚,乙信以为真与之结婚

    答案:C
    解析:
    A迭项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买卖合同有效,有效合同不能撤销。但是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B选项是无效合同,因为合同标的是国家禁止销售的窃听器,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而不是可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行为人因对对方当事人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C选项,某公司对对方当事人有错误认识,是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因胁迫而结婚的,婚姻关系可撤销。D选项是因欺诈而结婚,不是因胁迫结婚,不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第7题:

    甲今年25岁,乙今年10岁,甲见到乙的钢琴质量很好,非常喜欢,于是就提出买下乙的钢琴,乙欣然答应。关于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B.甲应当催告乙的家长在一个月之内予以追认
    C.在乙的家长追认该买卖行为之前,甲有权撤销该买卖行为
    D.乙的家长没有在催告期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予以追认

    答案:B
    解析:
    本案中,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买卖钢琴的行为在他的民事行为能力之外,因此该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对于该行为,甲作为相对人,有权催告乙的家长在一个月之内予以追认,乙的家长未予及时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只有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本案中甲明知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然与乙进行交易,属于恶意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

  • 第8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

    • A、不满10周岁的甲与乙发生的买卖行为
    • B、甲趁乙急需钱的时候,以市场价的一半从乙处买了一所别墅
    • C、甲和乙串通骗了丙的财物
    • D、甲从乙处买了一件冒牌产品

    正确答案:B

  • 第9题:

    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 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公务员甲欲以100万元的价格出售其一套房屋。某乙找到甲,欲出价70万元,甲拒绝。乙说:“我有你接受请客送礼的证据”,甲当真,便以7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乙实际并无甲接受请客送礼的证据。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
    • B、存在欺诈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
    • C、存在胁迫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
    • D、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

    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

    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

    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

    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①《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甲之遗嘱的这部分,属于无效,而非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故A选项错误。
    ②重大误解是有关意思表示(法律行为)的制度。B选项中,甲误取乙所有的地砖用于装修属于事实行为,无重大误解制度适用的的空间,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中,乙宾馆发出出卖的要约,甲当作赠与的要约予以承诺,对行为的性质发生错误认识,构成重大误解。故C选项正确。须注意:有人会提出疑问:乙宾馆发出出售的要约,而甲作出接受赠与的承诺,甲、乙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没有达成合意,无论买卖合同还是赠与合同均未成立,何来重大误解?答案是:重大误解有一个前提条件:解释先行于错误。首先应对甲使用茶叶的行为予以解释,一般采用客观主义的解释标准,探究甲使用茶叶行为的规范意义(即:一个理性的意思表示受领人对此作何理解,而不是探究甲内心真实的意思),这样,就会将甲的行为解释为作出了买卖茶叶的承诺。通过这样的解释,在甲、乙间成立茶叶买卖合同。在此基础上,经过解释的甲的表示行为与其内心真意不一致(其内心真意为作出赠与的承诺),其表示与意思不一致(即:甲对行为性质发生错误认识),构成重大误解,该茶叶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的买卖合同。
    ④D选项中,甲的意思表示具有“双重瑕疵”。一方面,甲对乙的特征发生重大误解,另一方面,乙系无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根据民法理论,为了保护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对民事行为能力的认识错误不受信赖保护。并且,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利益优先(于甲的意思自治)受保护。综上,因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虽误认乙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与之订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7条,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可撤销的合同,故D选项错误。

  • 第12题:

    单选题
    玉石收藏爱好者甲乘坐火车途中,遇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玉石手镯,5元一个”,甲欣然购买了2个。经查,该手镯为人造石。甲与乙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
    A

    无效民事行为,因乙实施了欺诈行为

    B

    可撤销民事行为,因乙实施了欺诈行为

    C

    无效民事行为,因违反法律规定

    D

    有效民事行为,因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乙的父亲在2011年出国则将房屋出售给甲。此条款属于:( ) 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B.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D.无效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注意在本题中,由于加了“2011年”的限制,因此乙的父亲在这一年中是否能出国是个不确定的事实,故属于附条件的民事行为,选B。

  • 第15题:

    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乙为一小贩。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10元钱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有效民事行为,理自是双方达成合意


    正确答案:C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题中甲与乙的买卖假烟的行为违背了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

  • 第16题:

    甲与乙约定,若乙考上大学,甲将送给乙一台电脑,该行为属于( )。
    A.附期限民事行为 B.附条件民事行为
    C.附义务民事行为 D.单方民事行为


    答案:B
    解析:
    B [解析]附条件民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行为。其中的 “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附期限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期 限,作为决定民事行为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作为决定合同 效力的附款。“乙考上大学”为不确定的事实,故选项B说法正确,选项A说法错误。选项C明显错误, 排除。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为双方行为,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选项D说法错误,排除。

  • 第17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

    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并非任何“误”都属于民法上的“误解”。根据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知,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首先应当注意,重大误解适用于法律行为而非事实行为,B选项中甲的行为系事实行为,构成添附,不应选。其次,误解不适用于无权处分行为,A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不应选。再次,“误解”的内容不包括对当事人行为能力的认识,为了保护行为能力欠缺者的利益,D选项中的行为会被认定为效力待定,不应选。C选项中,甲的“误解”系对法律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构成误解,C应选。

  • 第18题:

    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五百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  )。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未定
    D.有效

    答案:A
    解析: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我国法律禁止耕地买卖活动。

  • 第19题:

    甲从外地购进一批奶牛,在获知此奶牛无产奶能力的情况下将其中的三头卖给邻村的乙,乙不知情而购买,则甲乙之间的奶牛买卖合同()。

    • A、属于受欺诈的民事行为,无效
    • B、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可撤销
    • C、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
    • D、属于受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某甲急欲购一台进口原装彩电,乙趁机将其进口散件组装机谎称原装卖与甲,甲不辩真相买下来。甲、乙间的买卖行为是()。

    • A、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 B、因受欺诈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 C、因乘人之危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 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A、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 B、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 C、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 D、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
    A

    不满10周岁的甲与乙发生的买卖行为

    B

    甲趁乙急需钱的时候,以市场价的一半从乙处买了一所别墅

    C

    甲和乙串通骗了丙的财物

    D

    甲从乙处买了一件冒牌产品


    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A.C项属于无效民事行为。D项如果不存在重大误解,一般不认为是可撤销民事行为。

  • 第23题:

    单选题
    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A

    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B

    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

    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

    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