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卢记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中国腾飞商贸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订立CIP(上海)合同,销售白糖500吨,由A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合同标的价格加10%为保险金额的一切险(包括仓至仓条款)。为联系货源,A公司与马来西亚扎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订立FCA合同,购买500吨白糖,合同约定提货地为B公司所在地。2000年7月3日,A公司派代理人到B公司所在地提货,B公司已将白糖装箱完毕并放置在临时敞蓬中,A公司代理人由于人手不够,要求B公司帮助装货,B公司认为依国际惯例,货物已交A公司代理人

题目

新加坡卢记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中国腾飞商贸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订立CIP(上海)合同,销售白糖500吨,由A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合同标的价格加10%为保险金额的一切险(包括仓至仓条款)。为联系货源,A公司与马来西亚扎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订立FCA合同,购买500吨白糖,合同约定提货地为B公司所在地。2000年7月3日,A公司派代理人到B公司所在地提货,B公司已将白糖装箱完毕并放置在临时敞蓬中,A公司代理人由于人手不够,要求B公司帮助装货,B公司认为依国际惯例,货物已交A公司代理人照管,自己已履行完应尽的合同项下的义务,故拒绝帮助装货。A公司代理人无奈返回,3日后A公司再次组织人手到B公司所在地提走货物。但是,在货物堆放的3天里,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货物部分受损,造成10%的脏包。A公司将货物悉数交与承运人,承运人发现存在10%的脏包,欲出具不清洁提单,A公司为了取得清洁提单以便顺利结汇,便出具保函,许诺承担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产生的一切责任。承运人遂出具了清洁提单,A公司得以顺利结汇,提单和保险单转移至C公司手中。7月21日,货到上海港,C公司检验出10%的脏包,遂申请上海海事法院扣留承运人的船舶并要求追究其签发不清洁提单的责任。当日货物被卸下,港口管理部门将货物存放在其所属的仓库中,C公司开始委托他人办理排港、报关和提货的手续,从7月21日起至7月24日,已陆续将300吨白糖灌包运往各用户所在地。7月24日晚,港口遭遇特大海潮,未提走的200吨白糖受到浸泡,全部损失。C公司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时被保险公司拒绝, 问:(1)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FCA合同中,有关货物10%的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 (2)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是否在货物进入港门仓库或C公司委托他人提货时终止?保险公司的拒赔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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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打算收购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如果甲公司实施对乙公司的收购行为,下列各项中,与甲公司不是一致行动人的有()。

    A.甲公司的母公司
    B.由甲公司总经理兼任董事长的丙公司
    C.持有甲公司35%的股份,且同时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丁某
    D.甲公司财务总监的表姐夫,且其表姐夫持有乙公司5%的股份

    答案:D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投资者中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为投资者的一致行动人,但这些亲属仅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

  • 第2题: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省公司运检部”)履行的职责包括:(二)()地市公司、省检修公司变电运维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答案:A,B,C,D
    解析:

  • 第3题:

      2016年2月,W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将A市在建工程项目整体转让给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甲公司利用在建工程(价值约为3000万元)作抵押,从B建行获得了一部分资金,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仅委托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代理预(销)售商品房。甲公司按规定与购房者各自缴纳税费后,为购房者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

    2.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理预(销)售商品房的形式为(  )。

    A、 独家代理
    B、 共同代理
    C、 参与代理
    D、 联合代理

    答案:A
    解析:
    独售权合同下的房地产代理,俗称独家代理,是指委托人只委托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地产交易事宜。本题中,甲公司仅委托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预(销)售商品房,符合独家代理的特点。

  • 第4题:

    2016年2月,W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将A市在建工程项目整体转让给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甲公司利用在建工程(价值约为3000万元)作抵押,从B建行获得了一部分资金,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仅委托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代理预(销)售商品房。甲公司按规定与购房者各自缴纳税费后,为购房者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理预(销)售商品房的形式为(  )。

    A.独家代理
    B.共同代理
    C.参与代理
    D.联合代理

    答案:A
    解析:
    独售权合同下的房地产代理,俗称独家代理,是指委托人只委托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地产交易事宜。本题中,甲公司仅委托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预(销)售商品房,符合独家代理的特点。

  • 第5题:

      2016年2月,W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将A市在建工程项目整体转让给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甲公司利用在建工程(价值约为3000万元)作抵押,从B建行获得了一部分资金,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仅委托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代理预(销)售商品房。甲公司按规定与购房者各自缴纳税费后,为购房者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理预(销)售商品房的形式为(  )。

    A、独家代理
    B、共同代理
    C、参与代理
    D、联合代理

    答案:A
    解析:
    独售权合同下的房地产代理,俗称独家代理,是指委托人只委托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地产交易事宜。本题中,甲公司仅委托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代理预(销)售商品房,符合独家代理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