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工商局以萨兰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收到工商局的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工商局B.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C.工商局可以和萨兰公司就举证期限进行约定,该期限不得少于30日D.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一律不组织质证E.工商局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工商局仍不预交的,法院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题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工商局以萨兰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收到工商局的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工商局

B.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C.工商局可以和萨兰公司就举证期限进行约定,该期限不得少于30日

D.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一律不组织质证

E.工商局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工商局仍不预交的,法院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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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工商局以萨兰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收到工商局的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工商局

    B.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C.工商局可以和萨兰公司就举证期限进行约定,该期限不得少于50日

    D.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一律不组织质证

    E.工商局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工商局仍不预交的,法院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正确答案:ABE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法的普通程序。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就举证期限进行协商,也可以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当事人约定举证期限的,没有时伺的限制。所以选项C错误。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所以选项D错误。

  • 第2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法院中,对因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享有管辖权的是( )。

    A.原告与被告协议选择的人民法院
    B.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 第3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属于一般地域管辖的描述是?

    A.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来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


    BCD 解析: 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法律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助的原则,在司法事务上相互协助,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司法协助可分为:一般司法协助,即代为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特殊司法协助,即对外国法院裁判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因此A项不符合题意,B项中只能向本国公民送达,应选。C项和D项不为我国法律所允许,也应入选。

  • 第4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B.对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法人登记注册第人民法院管辖
    C.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经营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不允许对案件协议管辖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D项错误。

  • 第5题:

    (2019年)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法院中,对因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享有管辖权的是()。

    A.原告与被告协议选择的人民法院
    B.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