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律适用的概念与特征。
第1题:
简述继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继承法律关系,是指由继承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民事主体之间因公民死亡时对其个人财产进行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
1.继承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中等价有偿的原则,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客体仅限于遗产。
2.继承法律关系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必须以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没有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就没有继承法律关系的发生。这是继承法律关系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最显著的区别。
3.继承法律关系是财产继承上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继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是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继承法不以身份法上的权利义务的转移为内容。
第2题:
简述法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3题:
简述居间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4题:
简述转继承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或再继承,是指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或接受遗赠的权利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项法定的继承制度。本应继承遗产,但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遗产的人称为转继承人。
转继承的法律特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因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制度。
2.转继承是继承人在实际取得遗产前死亡而发生的继承制度。
3.转继承人只能承受被转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