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商品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10000件,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3月28日,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50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2)4月20日,收到乙公司寄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银行支付商品加工费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同时支付应当交纳的消费税55000元,该商品收回后将直接用寻出售。
(3)5月10日,用银行存款支付与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相关的运杂费2000元。
(4)5月15日,上述商品10000件(每件计划成本为58元)加工完毕,甲公司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要求: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第1题:
第2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 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 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A.36
B.39.6
C.40
D.42.12
第3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超支);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 850元(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A.17944.44
B.17166.67
C.17000
D.17850
第4题:
第5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600万元,支付加工费30万元,增值税率13%,消费税率10%。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则企业应交消费税为()万元。
A.63
B.70.43
C.70
D.57.27
第6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0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甲公司收回后继续生产加工应税消费品。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税额1.7万元,另支付消费税税额25万元(按乙公司销售同类消费品售价计算)。2018年6月3日,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于7月12日全部出售,售价为280万元,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甲公司实际缴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