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8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2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51万元,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6.25万元。甲公司支付往返运费,取得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1万元,增值税税额0.11万元。甲公司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万元。
第8题:
26
32.25
26.11
32.87
第9题:
377000
300000
302000
375000
第10题:
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230万元
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211.3万元
甲公司销售时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3万元
甲公司销售时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28万元
第11题:
117万元
119万元
130.7万元
132万元
第12题:
720
737
800
817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10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第20题:
117万元
119万元
130.7万元
132万元
第21题:
36000
30000
40200
41220
第22题:
263.55
227.55
261
231
第23题:
504
508.08
560
5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