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公司甲(供方)同天津市某公司乙(需方)订立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甲代办铁路托运。该合同履行地点是( )。
A.供方甲发货仓库
B.托运发货铁路车站:西直门站
C.到货铁路车站:天津西站
D.需方乙存货仓库
1.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关于如何确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A购销合同的当事人甲与乙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深圳市南山区为履行地点的,但后来乙认为在盐田区交货更为方便,便通知甲到盐田区收货,甲同意了乙的请求,并在盐田区接受了乙的货物,则深圳市盐田区为合同的履行地点B购销合同的当事人甲与乙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但约定广州市东山区为交货地点,则广州市东山区为合同的履行地点C购销合同的当事人甲与乙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但约定深圳市罗湖区为货物到站地的,则罗湖区为合同的履行地点D购销合同的当事人甲与乙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但约定北京市海淀区为货物验收地的,则北京市海淀区为合同的履行地点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代办托运方式送货,但未约定交货地点,根据我国法律,不属于合同履行地的是( )。 A.货物实际送达地 B.货物发运地 C.合同签订地 D.提货地
3.甲委托乙购买一批货物,乙以自己的名义与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在订合同的过程中,乙告诉某公司他与甲之间的代理买卖关系,那么对于此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所以能由乙享有该合同权利,承担义务B.乙受甲委托签订合同,应以甲的名义,此合同无效C.甲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D.该买卖合同是以乙名义签订的,如果乙违约,某公司只能向乙主张权利
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代办托运将合同标的货物以铁路运输到乙公司所在地。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合同,由丙公司以铁路运输的方式将货物运至乙公司所在地,并约定货到以后付运费,丙公司开始运输货物。在运输车辆快到乙公司所在地时,突然山洪暴发将车辆和货物全部冲走,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丙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运费?( )A.甲公司B.乙公司C.甲公司或者乙公司D.无权请求谁支付运费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