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代办托运将合同标的货物以铁路运输到乙公司所在地。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合同,由丙公司以铁路运输的方式将货物运至乙公司所在地,并约定货到以后付运费,丙公司开始运输货物。在运输车辆快到乙公司所在地时,突然山洪暴发将车辆和货物全部冲走,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丙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运费?( )A.甲公司B.乙公司C.甲公司或者乙公司D.无权请求谁支付运费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代办托运将合同标的货物以铁路运输到乙公司所在地。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合同,由丙公司以铁路运输的方式将货物运至乙公司所在地,并约定货到以后付运费,丙公司开始运输货物。在运输车辆快到乙公司所在地时,突然山洪暴发将车辆和货物全部冲走,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丙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运费?(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或者乙公司

D.无权请求谁支付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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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批水果,由丙公司进行运输,乙公司支付运费。甲乙公司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 )

    A.甲公司所在地
    B.乙公司所在地
    C.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D.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由乙公司支付运费,并不意味着乙公司交付货物的债务为赴偿之债,因此合同对合同履行地并无约定。甲乙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41条应优先《合同法》第62条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因此货交第一承运人时的地点为货物的交付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故本题答案为A。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的货物存放在丙仓库中,甲公司将仓单交付给乙公司,让乙公司自行到丙仓库提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签订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转移至乙公司
    B:甲公司将仓单交付乙公司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转移至乙公司
    C:乙公司持仓单提取货物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转移至乙公司
    D:甲公司将仓单交付乙公司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公司转移至丙仓库,乙公司持仓单提取货物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丙仓库转移至乙公司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甲公司将仓单交付给乙公司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所以B选项正确。

  • 第3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将钢材卖给乙公司,甲公司必须将钢材运至乙公司指定的仓库。但该批钢材在铁路运输部门运输途中因泥石流毁损,则该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
    A.甲公司和乙公司分担
    B.铁路运输部门承担
    C.甲公司承担
    D.乙公司承担


    答案:C
    解析:
    【精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此外,货交第一承运人视为交付。本题中,虽然钢材已经送交给承运人,但风险并未转移,因为两公司的约定(必须送货上门)实际上排除了以交付作为风险承担的条件,属于两公司的额外约定,即甲应当承担钢材毁损、灭失的风险。另外,不可抗力系免责事由,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钢材毁损、灭失的风险。

  • 第4题:

    张某与红日公司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由张某代办托运将合同标的货物以铁路运输到红日公司所在地。合同履行期到来时,张某与远见运输公司订立合同,由远见运输公司以铁路运输的方式将货物运至红日公司所在地,并约定货到以后付运费。在运输车辆快到红日公司所在地时,突然路面坍塌导致车辆和货物翻毁,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关于远见公司要求支付运费的说法,正确的是:

    A.无权请求谁支付运费
    B.张某
    C.张某或者红日公司
    D.红日公司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远见运输公司未收取运费,且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灭失,所以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故A正确。

  • 第5题:

    2013 年 10 月 18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的运输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以公路运输方式运输公司 的货物, 合同有效期为 1 年。同时 12 月 1 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货物的买卖合同, 约定在 12 月 10 日前甲 公司将货物运交丙公司。 12 月 3 日,甲公司将丙公司订购的货物交由乙公司运输,乙公司出具的货物托运单载 明:托运人为甲公司,收货人为丙公司。 乙公司收到货物后,委托丁公司将货物运交给丙公司,丁公司将货物运到丙公司所在地后,以乙公司拖欠 运费为由扣留。经查,乙公司拖欠丁公司运费一事属实。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交付货物。 (2)、丁公司是否有权对货物行使留置权。 (3)、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


    答案:
    解析:
    (1)丙无权要求丁公司交付货物。货物的所有权归甲公司所有,丙公司不享有所有权,无权要求丁交付货 物。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丙有权要求甲交付货物。 (2)丁公司无权行使留置权。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行使要件之一。在本案中,丁占有的 货物不是其债务人乙所有。该货物的所有权归甲公司所有。所以,丁无权行使留置权。 (3)甲公司无权要求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没有和丁 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仅能向乙公司追究责任。 (4)有权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