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企业2019年3月受托为某单位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3万元,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72万元。已知该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为15%。计算该化妆品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题目
某化妆品企业2019年3月受托为某单位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3万元,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72万元。已知该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为15%。计算该化妆品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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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化妆品厂受托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元,该厂收取加工费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000元,该厂没有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元。(以上款项均不含增值税,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

    A.7058.82
    B.7941.18
    C.8294.12
    D.8338.24

    答案:B
    解析:
    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0000+5000)÷(1-15%)×15%=7941.18(元)。

  • 第2题:

    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0万元、增值税税款17.6万元,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2吨高档香水,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同类高档香水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78万元/吨,当月加工完毕,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收回全部高档香水,乙企业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收回高档香水的80%用于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剩余20%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金额37.12万元。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销售其他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3.4万元
    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0万元
    C.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52.56万元
    D.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26.4万元

    答案:A,D
    解析: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78×2×15%=23.4(万元)。(2)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本题中,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的不含税价格(37.12÷1.16=32万元)高于受托方乙企业的计税价格(78×2×20%=31.2万元),所以需要征收消费税。(3)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用于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的,在计算缴纳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时准予按照生产领用量扣除委托加工收回高档香水已纳的消费税。(4)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300×15%+37.12÷(1+16%)×15%-23.4=26.4(万元)。

  • 第3题:

    2019年6月,某市区一化妆品厂(甲)委托某县城一加工厂(乙)(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甲)提供原材料成本为75000元,支付加工费10000元(不含增值税),受托方(乙)无同类化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应缴纳增税1300元
    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5000元
    C.乙企业应缴纳城建税65元
    D.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城建税750元
    E.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需要代收代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答案:A,B,C,D
    解析:
    (1)乙企业缴纳增值税=10000×13%=1300(元)
    (2)乙企业缴纳城建税=1300×5%=65(元)
    (3)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75000+10000)÷(1-15%)×15%=15000(元)
    (4)乙企业代收代缴的城建税=15000×5%=750(元)。

  • 第4题:

    某县城化妆品厂受托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元,该厂收取加工费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000元,该厂没有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该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元。(以上款项均不含增值税,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

    A.555.88
    B.397.06
    C.352.94
    D.494.12

    答案:B
    解析:
    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0000+5000)÷(1-15%)×15%=7941.18(元)
    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941.18×5%=397.06(元)

  • 第5题:

    某鞭炮企业2019年3月受托为某单位加工一批鞭炮,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30万元,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4万元,鞭炮企业无加工鞭炮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鞭炮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鞭炮的适用税率15%。


    答案:
    解析:
    (1)组成计税价格=(30+4)÷(1-15%)=40(万元)
      (2)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0×15%=6(万元)

  • 第6题:

    某市化妆品厂委托某县城一化妆品厂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180000元,支付不含增值税加工费24000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受托方无同类高档化妆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为( )元。

    A.3060
    B.3176.47
    C.3600
    D.4320

    答案:C
    解析:
    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80000+24000)÷(1-15%)×15%=36000(元),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36000×(5%+3%+2%)=3600(元)。

  • 第7题:

    某化妆品企业2016年10月受托为某商场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3万元,商场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50万元(不含税)。已知该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为15%。该化妆品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

    A.0
    B.50÷(1-15%)×15%=8.82万元
    C.(50+13)×15%=9.45万元
    D.(50+13)÷(1-15%)×15%=11.12万元

    答案:D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组成计税价格=(50+13)÷(1-15%)=74.12(万元); (2)应代收代缴消费税=74.12×15%=11.12(万元)。

  • 第8题:

    某化妆品企业2015年9月受托为某商场加工一批化妆品,收取不合增值税的加工费13万元,商场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50万元。已知该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为30%。该化妆品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万元。

    A.27
    B.15
    C.35
    D.30

    答案:A
    解析: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50+13)÷(1-30%)=90(万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90×30%=27(万元)。

  • 第9题:

    某日化企业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月与乙企业签订加工合同,为乙企业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合同约定乙企业提供原材料金额12万元,当月将加工完毕的高档化妆品交付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的辅助材料费金额2万元、加工费10万元。甲企业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乙企业收回的化妆品已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35万元。(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
    问题:
    <1>、判断该业务是否为消费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并说明理由。
    <2>、指出该业务应由谁补缴消费税并简述补缴税款的计税依据。
    <3>、计算该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金额并作出计提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4>、主管税务机关对甲企业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该业务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业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本题中委托方乙企业提供原材料,受托方甲企业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高档化妆品,因此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业务。
    <2>、 该业务应由乙企业补缴消费税。受托方甲企业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乙企业应当补缴消费税。
    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补征。
    <3>、 乙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金额=35×15%=5.25(万元)
    借:税金及附加 5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2500
    <4>、 受托方甲企业没有代收代缴税款,则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受托方甲企业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第10题:

    单选题
    某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月受托加工甲类化妆品20件,受托方同类产品含增值税售价为29250元/件;受托加工乙类化妆品5件,成本为85000元,加工费为20000元,受托方不销售乙类化妆品。(已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30%)。该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A

    37.5

    B

    15

    C

    4.5

    D

    19.5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1)甲类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29250÷(1+17%)×20÷10000=50(万元)甲类化妆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50×30%=15(万元)(2)乙类化妆品的应税销售额=(85000+20000)÷(1-30%)÷10000=15(万元)乙类化妆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15×30%=4.5(万元)(3)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15+4.5=19.5(万元)

  • 第11题:

    单选题
    某化妆品厂2016年12月受托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元,化妆品厂收取加工费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000元,该厂没有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则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元。(以上款项均不含增值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
    A

    7142.86

    B

    7941.18

    C

    7058.82

    D

    9285.71


    正确答案: C
    解析: 该高档化妆品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0000+5000)÷(1-15%)X15%=7941.18(元)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化妆品企业2017年10月受托为某商场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3万元,商场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50万元。已知该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为30%。该化妆品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万元。
    A

    14.5

    B

    15

    C

    18.9

    D

    27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3题:

    某化妆品厂受托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元,该厂收取加工费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000元,该厂该批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为50000元。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元。(以上款项均不含增值税,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

    A.7058.82
    B.7500
    C.8294.12
    D.8338.24

    答案:B
    解析:
    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0000×15%=7500(元)。

  • 第14题:

    甲企业2019年2月委托乙加工企业加工A类高档化妆品一批,乙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元;另外,还委托乙企业加工B类高档化妆品一批,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40000元,向乙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为10000元,乙企业无同类化妆品售价。同时委托丙企业加工C类高档化妆品一批,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为50000元,向丙企业支付不含税加工费为10000元,丙企业无同类化妆品售价。本月将收回的B类、C类高档化妆品全部售出,分别取得不含税价款80000元、70000元。甲企业本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A.8823.53
    B.3176.47
    C.0
    D.2517.34

    答案:B
    解析:
    委托乙企业加工A类高档化妆品,由受托方乙企业提供原材料,实质为乙企业销售自产高档化妆品,由乙企业自行缴纳消费税;委托乙企业加工B类高档化妆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甲企业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销售的,应再申报缴纳消费税,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扣除。
    乙企业代收代缴B类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40000+10000)÷(1-15%)×15%=8823.53(元)
    甲企业销售B类高档化妆品应纳消费税=80000×15%-8823.53=3176.47(元)
    委托丙企业加工C类高档化妆品,由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甲企业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销售的,属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丙企业代收代缴C类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50000+10000)÷(1-15%)×15%=10588.24(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50000+10000)÷(1-15%)=70588.24>对外售价70000元,属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 第15题:

    甲企业(位于市区)委托乙企业(位于县城)加工5箱高档化妆品,甲企业提供原材料成本20万元,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6万元,辅助材料费4万元。已知,乙企业同类高档化妆品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0万元/箱,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万元。

    A.0.64
    B.0.38
    C.0.90
    D.1.05

    答案:B
    解析: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5×15%=7.5(万元),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7.5×5%=0.38(万元)。

  • 第16题:

    某市化妆品厂委托某县城一化妆品厂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180000元,支付不含增值税加工费24000元,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受托方无同类化妆品市场价格。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为( )元。
     

    A.3060
    B.3176.47
    C.3600
    D.4320

    答案:C
    解析:
    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80000+24000)÷(1-15%)×15%=36000(元),2020新版教材习题陆续更新,瑞牛题库考试软件,www.niutk.com 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附加)=36000×(5%+3%+2%)= 3600(元)

  • 第17题: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2019年5月受托加工高档化妆品一批,委托方提供材料的成本为40000元,该化妆品生产企业收取的加工费为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5000元。受托方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为90000元,高档化妆品税率为15%,该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元。

    A、13500
    B、15710
    C、8823.53
    D、9705.88

    答案:A
    解析:
    税法规定,委托加工中,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如果受托方有同类应税消费品售价的,则按照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税,否则适用组价计税。该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90000×15%=13500(元)。

  • 第18题:

    某化妆品厂受托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元,化妆品厂收取加工费100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5000元,该厂没有同类高档化妆品销售价格。该化妆品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元。(以上款项均不含增值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

    A.7142.86
    B.7941.18
    C.20142.86
    D.20250.00

    答案:B
    解析:
    该化妆品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10000+5000)÷(1-15%)×15%=7941.18(元)

  • 第19题:

    15甲化妆品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一批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提供的原材料成本 100万元,受托方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 20 万元。甲企业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的护肤类化妆品后,当期全部连续生产加工为高档修饰类化妆品,后该批高档化妆品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为 165 万元(不含 税)。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 15%。计算甲企业因此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A.165×15%=24.75(万元)
    B.165÷(1-15%)×15%=29.12(万元)
    C.165×15%-(100+20)÷(1-15%)×15%=3.57(万元)
    D.165×15%-(100+20)×15%=6.75(万元)

    答案:C
    解析:
    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其已纳税款准予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

  • 第20题:

    位于某镇工业区中的日化工厂,2019年5月受托为甲市一家高档化妆品公司加工高档化妆品一批,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含税金额66万元,加工结束后向委托方开具专用发票收取加工费和辅助材料费的含税金额共计34.8万元;该日化工厂无同类高档化妆品售价。当月高档化妆品公司收回高档化妆品后以不含税价格150万元全部对外出售。
    下列说法正确的( )(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A.镇日化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7.08万元
    B.镇日化工厂应代收代缴增值税4.8万元
    C.镇日化工厂应代收代缴城建税1.2万元
    D.市高档化妆品公司将已经负担过消费税的高档化妆品对外销售无需再缴纳消费税
    E.市高档化妆品公司销售该批高档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5.42万元

    答案:A,E
    解析: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按受托方所在地城建税税率计算代收代缴城建税。提供加工劳务,受托方应自行缴纳增值税,而非代收代缴。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6+34.8÷1.13)÷(1-15%)×15%=17.08(万元)
    应代收代缴城建税=17.08×5%=0.85(万元)
    市高档化妆品公司销售该批高档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150×15%-17.08=5.42(万元)

  • 第21题:

    某企业本月受托加工A类化妆品10件,受托方同类产品含增值税售价为11700元/件;受托加工B类化妆品5件,成本为40000元,加工费为l0000元(不含税)。化妆品税率为30%,该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为()元

    • A、51428.57
    • B、51420.57
    • C、52428.57
    • D、50420.57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单选题
    某企业2012年10月受托加工A类化妆品10件,受托方同类产品含增值税售价为11700元/件;受托加工B类化妆品5件,委托方提供的材料成本为40000元,加工费(不含税)为10000元,受托方无B类化妆品的销售价格。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该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为(  )元。
    A

    51428.57

    B

    51420.57

    C

    24428.57

    D

    50420.57


    正确答案: A
    解析:
    税法规定,委托加工业务中,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如果受托方有同类应税消费品售价的,则按照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税,否则适用组价计税。该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额=[10×11700÷(1+17%)+(40000+10000)÷(1-30%)]×30%=51428.57(元)。

  • 第23题:

    单选题
    某化妆品店2016年10月委托某化妆品加工厂加工A类化妆品10套,化妆品店提供原材料成本为30000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8500元,受托方A类化妆品不含税售价为5400元/套;另外委托其加工新型B类化妆品5套,该化妆品店提供原材料成本为40000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0000元,由于B类化妆品为一种新型化妆品,受托方无同类售价。当月将委托加工的化妆品全部收回入库,受托方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则化妆品店就该业务应补缴消费税()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A

    37628.57

    B

    0

    C

    37928.57

    D

    39728.57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委托加工”相关知识。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由委托方补缴消费税。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按销售额计税补征;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 化妆品店补缴消费税=(30000+8500)÷(1-30%)×30%+(40000+10000)÷(1-30%)×30%=37928.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