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与安泰工厂签订一项加工承揽合同,由企业提供价值70万元的原材料,安泰工厂提供价值10万元的辅助材料,企业应向安泰工厂支付20万元加工费。则安泰工厂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为( )。A.300元B.150元C.500元D.440元

题目

某企业与安泰工厂签订一项加工承揽合同,由企业提供价值70万元的原材料,安泰工厂提供价值10万元的辅助材料,企业应向安泰工厂支付20万元加工费。则安泰工厂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为( )。

A.300元

B.150元

C.500元

D.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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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企业2000年发生如下应税项目,自行计算缴纳印花税,计算情况如下:

    (1)与A公司签订一项易货合同,约定用50万元的原材料换取50万元的产成品。

    (2)接受B公司委托,加工一批商品,原材料由B公司提供价值50万元,收加工费30万元,加工承揽合同中分开记载,合计金额80万元。

    (3)与C企业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金额1000万元,施工期间,将价值100万元的工程转包于D施工企业,签订了转包合同。

    (4)向D企业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书立合同金额为10万元。

    (5)国外某金融机构向该企业提供某项优惠贷款,书立合同注明贷款金额1000万元,该企业认为应免征印花税。

    就该企业的如上处理,回答下面 90~95 的问题:

    第 90 题 与A公司签订的易货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元。

    A.150

    B.300

    C.250

    D.500


    正确答案:B

  • 第2题:

    某工厂委托一服装厂加工工作服,合同约定布料由工厂提供,价值60万元,工厂另支付加工费20万元,下列各项关于计算印花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工厂应以60万元的计税依据,按销售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B.服装厂应以60万元的计税依据,按销售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C.服装厂应以20万元加工费为计税依据,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D.服装厂和工厂均以80万元为计税依据,按照加工承揽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答案:C
    解析:
    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服装厂和加工厂都应该以加工费20万元为计税依据,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 第3题:

    某工厂委托一服装厂加工工作服,合同约定布料由工厂提供,价值80万元,工厂另支付加工费40万元,下列各项关于计算印花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工厂应以80万元的计税依据,按销售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B.服装厂应以80万元的计税依据,按销售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C.服装厂应以40万元加工费为计税依据,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D.服装厂和工厂均以120万元为计税依据,按照加工承揽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答案:C
    解析:
    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服装厂和加工厂都应该以加工费40万元为计税依据,按加工承揽合同的税率计算印花税。

  • 第4题:

    甲企业受托分别为乙、丙企业各加工一批产品;与乙企业签订合同,原材料金额50万元由乙企业提供,甲企业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10万元;与丙企业签订合同,注明原材料金额40万元,加工费12万元,原材料由甲企业提供。上述业务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元。

    A.120

    B.200

    C.230

    D.320


    正确答案:C
    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10×0.5‰×10000+40×0.3‰×10000+12×0.5%0×10000=230(元)

  • 第5题:

    2018年5月,甲企业签订了两份加工承揽合同:受托为乙企业加工一批产品,合同注明甲企业提供原材料20万元,并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10万元;受托为丙企业加工一批料件,合同注明丙企业提供原材料16万元,甲企业提供辅料4万元、收取加工费6万元。已知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3‰,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5‰。甲企业当月应缴纳印花税( )元。

    A.93
    B.152
    C.160
    D.200

    答案:C
    解析:
    加工承揽合同:(1)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2)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20×10000×0.3‰+10×10000×0.5‰)+(4+6)×10000×0.5‰=110+50=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