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创办一家合伙企业,生产加工豆类制品。为了扩大经营,合伙企业于2000年10月向银行贷款10万元,还款期限为1年。2001年6月经赵、钱、孙三位合伙人的同意,合伙人李退伙。银行贷款到期时,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无力偿还,这笔银行贷款应该由( )。
A.合伙企业偿还
B.赵、钱、孙偿还
C.赵、钱、孙、李按照合伙协议的比例偿还
D.赵、钱、孙、李承担连带责任
1.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达商场"(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合伙。赵被推举为合伙负责人。2005年3月,通达商场与昌泰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伙的负责人赵为原告B.核准登记的字号“通达商场”为原告C.赵、钱、孙、李为共同原告D.赵、钱、孙、李和“通达商场”为共同原告
2.赵某、钱某、孙某各出资5万元开办一家经营餐饮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期限为5年,甲企业经营期间,孙某提出退伙,赵某、钱某表示同意,并约定孙某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后甲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甲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合伙人对于孙某是否承担退伙前甲企业形成的债务发生争议,下列关于孙某对于该债务是否承担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孙某不承担责任B.孙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孙某承担补充责任D.孙某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4.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