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2009年3月27日
B.2009年3月22日
C.2008年3月27日
D.2008年3月22日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根据规定,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在2007年3月27日知道权利被侵害,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为2007年3月27日-2008年3月27日。
第1题:
甲于2011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40629
B.40624
C.40995
D.40990
第2题:
第3题:
杨某于2015年6月23日将小件包裹寄存王某处保管。6月25日,该包裹被盗。6月29日,杨某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杨某要求王某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的
A.2015年6月23日
B.2016年6月25日
C.2016年6月29日
D.2018年6月29日
第4题:
甲于2009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2010年3月27日
B.2010年3月22日
C.2011年、3月27日
D.2011年3月22日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