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股说明书、认股数、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1.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和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个人犯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5%以上10%以下罚金。
2.在( )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Ⅰ.招股说明书 Ⅱ.财务会计报告 Ⅲ.发行保荐书 Ⅳ.企业债券募集办法A.Ⅱ、Ⅲ B.Ⅰ、Ⅳ C.Ⅰ、Ⅱ D.Ⅲ、Ⅳ
3.下列属于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有()。 Ⅰ.在招股说明书中隐瞒重要事实 Ⅱ.在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Ⅲ.在认股书中隐瞒重要事实 Ⅳ.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提供虚假事实A.Ⅰ.Ⅱ.Ⅲ.Ⅳ B.Ⅱ.Ⅲ.Ⅳ C.Ⅰ.Ⅱ.Ⅲ. D.Ⅰ.Ⅱ.Ⅳ
4.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的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属于( )。 A.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 B.内幕交易罪 C.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D.诱骗他人买卖证券罪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