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的自营、受托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和投资银行等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在离开原岗位( )内不得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A.3个月
B.9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1.证券公司的自营、受托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和投资银行等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在离开原岗位后的18个月内不得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
2.证券公司的自营、受托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和投资银行等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在离开原岗位后的18个月内不得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 )
3.证券公司的自营、受托管理、财务顾问和投资银行等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在离开原岗位( )个月内不得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A.3B.6C.12D.18
4.证券公司的自营、受托管理、财务顾问和投资银行等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在离开原岗位( )个月内不得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A.3B.6C.12D.18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