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有()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
A.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B.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C.明知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
D.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E 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第1题: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存在下列违法情形的,由财政部门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第2题: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认为评审专家与评审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第3题: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行为的,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评标,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题: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下列哪些违法行为情形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5题: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下列违法行为情形的,其评审意见无效:()
第6题:
采购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第7题: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第8题:
供应商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财政部门
第9题:
作为不良行为通报批评或记录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取消其一年以上评审资格,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10题:
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公平、公正的进行评审的
第11题: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第12题: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
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第13题: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评审意见违反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应当()。
第14题: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时,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应当()。
第15题: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三)明知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 (四)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五)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六)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
第16题: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17题: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多少万元的罚款?
第18题:
对
错
第19题:
第20题:
违反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私下接触或收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的财物或者好处的
弄虚作假骗取评审专家资格的
以政府采购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其他活动的
评审意见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
第21题:
作为不良行为通报批评或记录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取消其一年以上评审资格,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22题:
不得再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取消其一年以上政府采购评审资格,并可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取消其两年以上政府采购评审资格,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
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资格,并由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23题:
作为不良行为通报批评或记录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取消其一年以上评审资格,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