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题:
【简答题】简述实体税制与程序税制的关系。
实体税制是一国税制的基本部分。我国现有的实体税制包含 18 个税种,是政府所掌握的 18 个筹资和调控工具。它们决定着纳税人实际负担的数额和相互之间的份额,也决定着政府收入的规模和结构。历次税制改革,基本上就是围绕着实体税制,即税种的开征、停征或者纳税人和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税率等主要制度规范内容的调整而展开。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一个国家的税制改革基本上就是实体税制的变革。此外,实体税制还对整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社会乃至政治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国际税收关系中,实体税制不仅决定着跨国纳税人的税负水平,也影响着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 程序税制是为实体税制服务的。程序税制解决的问题,都是服务于税款从纳税人手中到政府国库的最终落实。无论从征税人或纳税人哪一方来看,程序税制都是建立在实体税制这个基础之上。如果失去了实体税制,程序税制就成立无源之水或无本之木了。但是,程序税制具有重要的独立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