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上市公司甲欲强制收购上市公司乙。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在持有乙公司已发行股票达35%之后,始向乙公司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B.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90日
C.甲公司向乙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D.在收购期限内,甲公司将乙公司股票部分卖出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第7题:
在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方式下,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时,继续收购,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第8题:
()指收购人为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向所有股票持有人发出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要约,收购该上市公司的股。收购要约要写明收购价格、数量及要约期间等收购条件。
第9题:
Ⅱ、Ⅳ、Ⅴ
Ⅲ、Ⅳ、Ⅴ
Ⅱ、Ⅲ
Ⅱ、Ⅳ
Ⅰ、Ⅱ、Ⅴ
第10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收购只能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甲公司在发出收购要约后,在承诺期内,经股东会同意,可以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
甲公司在发出收购要约后,在承诺期内,经股东会同意,可以撤回其收购要约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时,若要继续收购,则需要向所有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第11题:
收购人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2个月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要约收购公司董事、监事不得辞职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36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第12题: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于2012年1月发布取消收购的公告,收购人2012年12月可以收购同一公司
部分要约是向部分股东发出的收购其部分股份的要约
自愿全面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30%
第13题:
下列关于收购要约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通过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收购的,应当发出收购要约
B.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C.收购要约应当予以公告
D.在收购要约的期限内,收购人可以撤回其收购要约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第19题:
甲、乙同为丙公司的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该公司股本总额为3.8亿元,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未持有该公司股份)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间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继续对丁上市公司进行收购,遂向丁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60天。 收购要约期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收购行为完成后,甲、乙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收购要约期满后,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分布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并说明理由。
第20题:
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
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发出竞争要约的收购人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日发出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距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收购期限,延长后的要约期应当不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
第21题:
Ⅰ、Ⅱ
Ⅲ、Ⅳ
Ⅳ、Ⅴ
Ⅲ、Ⅳ、Ⅴ
Ⅱ、Ⅲ、Ⅴ
第22题: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45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投资者只能采取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法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第23题:
丙收购甲公司40%股份,收购后甲公司董事会成员均由丙派出,同时乙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1%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丙,并预计未来6个月内,乙公司将其所持11%转让给丙,丙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丙分别收购甲公司70%股权、乙公司100%股权,丙无须向上市公司发出全面要约
丙分别收购甲公司100%股权、乙公司70%股权,丙应当向上市公司发出全面要约
丙分别向甲、乙收购其所持上市公司的20%、11%股份,则丙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第24题:
甲公司继续收购的,仍有权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
甲公司继续收购的,应以要约方式进行,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向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
甲公司继续收购以要约方式进行,必须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
甲公司继续收购以要约方式进行,可以向该上市公司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部分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