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什么情形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A.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B.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C.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D.因单位撤销等原因,停止使用国有土地的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A.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B.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C.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D.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