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深夜在荒无人烟的地方盗割高压电线,民警李某恰巧路过此地,远看见丁某的行为,为了不惊丁某,避免发生意外,李某决定悄悄地接近甲。不料还未到丁的跟前,李某被切断的带电高压线电击死亡。那么,丁对于李某的死亡:( )A.不负刑事责任B.不构成犯罪C.与李某的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D.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题目

丁某深夜在荒无人烟的地方盗割高压电线,民警李某恰巧路过此地,远看见丁某的行为,为了不惊丁某,避免发生意外,李某决定悄悄地接近甲。不料还未到丁的跟前,李某被切断的带电高压线电击死亡。那么,丁对于李某的死亡:( )

A.不负刑事责任

B.不构成犯罪

C.与李某的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

D.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
【考点】过失犯罪意外事件
【解析】甲某盗割电线的行为,与李被垂落的电线电死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为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正值黑夜,通常不会有人路经此处的,李某的出现这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不认为是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故AB正确。注意: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在危害结果发生时要求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本题不构成犯罪,当然不选C。也不构成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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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摄影爱好者李某为好友丁某拍摄了一组生活照,并经丁某同意上传于某社交媒体群中。蔡某在社交媒体群中看到后,擅自将该组照片上传于某营利性摄影网站,获得报酬若干。对蔡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侵害了丁某的肖像权和身体权

    B.侵害了丁某的肖像权和李某的著作权

    C.侵害了丁某的身体权和李某的著作权

    D.不构成侵权

    答案:B
    解析:
    选项 A、 C 错误。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并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他人违法侵犯的权利。蔡某的行为仅是非法上传丁某的照片,并未侵害丁某的身体权。选项 B 正确,选项 D 错误。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蔡某未经丁某同意,将丁某照片上传于营利性摄影网站并获得报酬,侵犯了丁某的肖像权。蔡某未经李某同意将其摄影作品上传于摄影网站,侵犯了著作权人李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 第2题:

    甲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某日,甲乘当地深夜间歇性的拉闸限电之机,盗割了一百多米高压电线,造成供电中断近10小时。甲某将盗割的电线出售,获利数千元。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破坏电力设备罪
    B.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盗窃罪,择一重处罚
    C.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D.盗窃罪


    答案:B
    解析:
    甲的行为危害了公共供电的安全,应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其行为同时构成了盗窃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按照破坏电力设备罪和盗窃罪择从一重罪处罚。

  • 第3题:

    摄影爱好者李某为好友丁某拍摄了一组生活照,并经过丁某同意上传于某社交媒体群中。蔡某在社交媒体群中看到以后,擅自将该照片上传于某营利性网站,获得报酬若干。对蔡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侵害丁某的肖像权和人身权

    B.侵害丁某的肖像权

    C.侵害丁某的身体权和李某的著作权

    D.侵害李某的著作权


    B

  • 第4题:

    钱某由于生意失败.欲跳楼轻生。围观群众李某起哄大喊:“不跳就不是男人。”钱某受到刺激而跳下摔死。此时恰巧六爷路过,极为气愤,抄起板砖砸向李某,致李某轻伤。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有

    A.李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李某不构成犯罪
    C.六爷构成故意伤害罪
    D.六爷见义勇为,构成正当防卫

    答案:B,C
    解析:
    李某对钱某没有救助的义务,所以不构成不作为犯罪,故不选A选项。李某的行为虽然刺激到了钱某,但李某仅是看热闹不怕事大的行为,也并非起到教唆或实际帮助作用,所以不是教唆或帮助他人自杀行为,故李某不构成犯罪,所以选B选项。李某不是不法侵害人,所以六爷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故不选D选项。六爷故意伤害,造成他人轻伤的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应选C选项。

  • 第5题:

    73、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小时之后必死无疑。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20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