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和,离家出走到外省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4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中财产,包括四间房屋。第8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的财产实行分别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各得一间B.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三间,其子得一间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

题目

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和,离家出走到外省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4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中财产,包括四间房屋。第8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的财产实行分别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各得一间

B.对于四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三间,其子得一间

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

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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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周某搬家时,见邻居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于是搬家前将自己家的旧冰箱送给郑某,并告诉郑某该冰箱用了11年了,但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郑某于是留下冰箱。半年后,该冰箱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某的大部分财产。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周某赠送的冰箱发生故障导致郑某财产损失,周某应赔偿郑某损失
    B.周末已明确告知冰箱的实际情况,周某无需承担责任
    C.周某赠送冰箱时未要求郑某承担义务,周某无需承担责任
    D.如果周某明知冰箱有问题而故意不告知,周某应当赔偿郑某损失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赠与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要求郑某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周某赠与的财产即使有瑕疵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周某在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11年,郑某在接受冰箱时对冰箱的现有品质是知悉的,所以不存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况。故本题答案为BCD。

  • 第2题:

    郑某因家庭关系不和,离家出走到外省务工为生,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在外省务工期间,郑某与青 年王某同居,并在7年后生有一女,郑某家中妻子张某 在郑某离家出走后第4年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但一 直未改嫁。郑某在家中除妻子外还有一子郑甲,其家 中财产,包括4间房屋。第8年郑某因彩票中奖500 万元,因高兴过度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郑某与王某 的财产实行分别制。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对于4间房屋,应由张某得两间,其子和其女 各得1间
    B.对于4间房屋,应由张某得3间,其子得1间
    C.对于500万元,应由张某、王某、其子、其女平分
    D.对于500万元,应由其子和其女平分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宣告死亡的效力问题。郑某被 宣告死亡后,其房屋4间应首先进行共有财产分割,2 间为张某的个人财产,2间为郑某的遗产,在宣告死亡 发生效力时,其妻张某、其子郑甲当然为继承人,其7 年后所生女儿在宣告死亡发生效力时并未出生,故对 该两间房屋不享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是以继承时确定 继承人的,故两间房屋的遗产应由张某和郑甲继承。 对于郑某因彩票中奖所得500万元,同居者王某因与 郑某实行分别财产制,故对该500万元不享有共有财 产的分割权,因其与郑某不具有婚姻关系,故不为郑某 该遗产的继承人;张某虽然一直未嫁,但自宣告死亡发 生效力时与郑某的婚姻关系消灭,郑某并未返回撤销 宣告死亡,其与郑某的婚姻关系也不存在恢复,故张某 对该500万元既不享有共有财产的分割权,也不享有 继承权;至于郑甲和郑某的女儿均为郑某的子女,其对 该500万元享有继承权,由于他们对郑某不存在尽赡 养义务的多少问题,同时郑甲和郑某女儿均为未成年 人,对该500万元应采平均分配方式。因此,本题正确 选项为BD。

  • 第3题:

    郑某与杨某结婚后,杨某与前夫所生之子小强由二人一直抚养,郑某死亡,未立遗嘱。郑某去世前杨某孕有一对龙凤胎,于郑某死后生产,产出时男婴为死体,女婴为活体但旋即死亡。关于对郑某遗产的继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杨某、小强均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B.女婴死亡后,应当发生法定的代位继承

    C.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小强继承

    D.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继承


    杨某、小强均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为男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小强继承;为女婴保留的遗产份额由杨某继承

  • 第4题: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刘某在打工期间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 )

    A.郑某
    B.王某
    C.郑某的父母
    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刘某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构成了重婚,其与王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其配偶郑某、现在婚姻中的配偶王某及其近亲属均属于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申请的人。《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见,郑某的父母有权提出此项申请。刘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属于基层组织,也有权提出申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 第5题:

    刘某与郑某结婚后,因生活困难出外打工,在打工期间,刘某认识王某,两人情投意合,共同到王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郑某得知情况后,欲申请宣告刘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下列主体中,有权提出申请的人包括:()

    A.郑某 B.王某
    C.郑某的父母 D.刘某住所地的村委会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问题。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7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刘某与王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构成了重婚,其与王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其配偶郑某、现在婚姻中的配偶王某及其近亲属均属于有权提出无效婚姻申请的人。《民通意见》第12条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见,郑某的父母有权提出此项申请。刘某所在地的村委会属于基层组织,也有权提出申请。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