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承包了20亩鱼塘。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B.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C.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D.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题目

王某承包了20亩鱼塘。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

B.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C.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D.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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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吉林省丙市甲县某工厂排出的工业废水流向乙县,污染乙县农民王某承包的农田、鱼塘,造成农作物和鱼的死亡,王某可向()起诉。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D.由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管辖法院


    参考答案:A, B

  • 第2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王某与女儿当场死亡,李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王某与其女儿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经查,王某和李某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儿子。下列哪些选项是准确的? ( )

    A、推定王某先于女儿死亡

    B、王某的遗产直接由女儿和儿子继承

    C、王某和李某之间互不继承

    D、王某的遗产有李某、女儿和儿子实行分割


    参考答案:AD

  • 第3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E.推定王某、李某和女儿同时死亡


    正确答案:ABC
    [答案] ABC。[解析]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 第4题:

    甲工厂的有毒废水注入了王某承包的鱼塘,致使鱼塘中有部分鱼死亡,王某可向甲厂提出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为下列哪些选项的内容()

    • A、停止侵害
    • B、排除妨碍
    • C、赔偿损失
    • D、恢复原状

    正确答案:A,B,C

  • 第5题:

    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收成看好。就在鱼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出卖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该案例属于何种债的发生原因?为什么?


    正确答案:该案例属于无因管理之债。李某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本案中,在王某死后其鱼塘无人照管的情况下,李某为了王某的利益,主动为其管理,应认定为无因管理。

  • 第6题:

    某乡村教师王某颇懂医术,但很少给人看病。某日,村民李某请求王某为其孩子治疗感冒。王某在治疗感冒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用错了药,导致孩子死亡。王某的行为构成()。

    • A、医疗事故罪
    • B、非法行医罪
    • C、过失致人死亡罪
    • D、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吉林省丙市甲县某工厂排出的工业废水流向乙县,污染乙县农民王某承包的农田、鱼塘,造成农作物和鱼的死亡,王某可向()起诉。

    • A、甲县人民法院
    • B、乙县人民法院
    • C、丙市中级人民法院
    • D、由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管辖法院

    正确答案:A,B

  • 第8题:

    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某市环保局对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王某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环保局在处理王某与化工厂赔偿责任纠纷时,作出了调解,但化工厂不服。下列哪些选项是化工厂无权行使的?()

    • A、依法申请仲裁
    •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C、向环保局申请复议
    • D、可以和王某协商

    正确答案:C

  • 第9题:

    问答题
    公民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经营,收成看好,就在鱼要大量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塘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涝出卖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李某要求支付2000元费用应予支持,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不予支持。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可见,2000元费用系李某组织人打涝出卖鱼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应得到偿付。而李某要求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无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收成看好。就在鱼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出卖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该案例如何处理?请写明理由。

    正确答案: 李某提出支付2000元费用的要求应予支持,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不予支持。《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可见,2000元费用属于无因管理必要费用,应得到偿付;而李某要求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和孙某是夫妻,王某要求和孙某离婚,孙某不同意,于是王某独自去南方,10年间孙某多方打听,始终没有王某的消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孙某()
    A

    只能申请宣告王某失踪

    B

    只能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C

    应当先申请宣告王某失踪,再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D

    既可以申请宣告王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王某与妻李某,长子王甲一同前往避暑胜地时遇车祸,车毁人亡,但无法判断各自的死亡时间,王甲有妻张某。王某另有次子王乙。问三人的死亡时间是()。
    A

    推定李某先死

    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

    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王甲死亡

    D

    推定王甲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老李承包了一片鱼塘,附近有一家化工厂。近期鱼塘水面滋生了大量藻类,近几日鱼塘水面漂浮了大量的死鱼。老李急忙找到环保部门,经检测,为鱼塘水质污染所致,是什么化学物质导致藻类繁殖致大量鱼死亡

    A、氮和磷

    B、甲基汞中毒

    C、铬

    D、氟

    E、有机氯和有机磷


    参考答案:E

  • 第14题:

    王某承包了20亩鱼塘。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关予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

    B.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C.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D.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A
    【考点】举证责任的分配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侵权责任法》第66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由此可见,在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或减轻责任的事由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是由加害人负举证责任的,除此之外的其他主张则应当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主张一方对其所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结合本题,王某主张化工厂存在向鱼塘排污的事实,这一主张与法律所规定的免责事由或减轻责任的事由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无关。因此,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选项A正确,选项BCD错误。
    【陷阱点拨】考生应当对举证责任分配这一考点准确加以掌握。很多考生认为,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应当依照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加害人承担举证责任,并据此认为选项C为正确答案。这种观点是对举证责任分配及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误读。“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倒置则是对一般原则的例外。考生应当注意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是将依照一般原则分配给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全部加以倒置,而是根据具
    体情况对某些事实的举证责任予以倒置。因此,考生应当在复习时,准确记忆哪些事实是应当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哪些事实依然是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一般原则的。在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只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或减轻责任的事由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 第15题:

    王某自从离家出走后杳无音讯,下落不明至今已经5年。王某的子女打算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开始继承遗产。但是王某的妻子孙某不同意宣告王某死亡,而只是同意宣告王某失踪。对于此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宣告失踪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所以王某的子女若打算宣告王某死亡,必须先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失踪
    B:法院应当宣告王某失踪
    C:法院应当宣告王某死亡
    D:法院宣告王某失踪后,王某的妻子可以自己指定王某财产的代管人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29条的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同法第25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本案中,王某的妻子作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第一顺序人,并不同意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所以作为第二顺序人的王某的子女,不得申请宣告王某死亡。所以,本案中法院应该宣告王某失踪。选项B正确,而选项C错误。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194条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管理人。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应同时依照《民法通则》第21条第1款的规定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所以选项D错误。@##

  • 第16题:

    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收成看好。就在鱼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出卖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该案例如何处理?请写明理由。


    正确答案:李某提出支付2000元费用的要求应予支持,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不予支持。《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可见,2000元费用属于无因管理必要费用,应得到偿付;而李某要求平分2.8万元余款的要求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 第17题:

    王某和孙某是夫妻,王某要求和孙某离婚,孙某不同意,于是王某独自去南方,10年间孙某多方打听,始终没有王某的消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孙某()

    • A、只能申请宣告王某失踪
    • B、只能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 C、应当先申请宣告王某失踪,再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 D、既可以申请宣告王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王某与妻李某,长子王甲一同前往避暑胜地时遇车祸,车毁人亡,但无法判断各自的死亡时间,王甲有妻张某。王某另有次子王乙。问三人的死亡时间是()。

    • A、推定李某先死
    •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 C、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王甲死亡
    • D、推定王甲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

    正确答案:B,C

  • 第19题:

    王某前几年承包了20多亩鱼塘,放养了鲤鱼。每年收益万元左右。去年,乡里在王某鱼塘附近建了一个化工厂,由于技术落后,没有污水处理装置,厂里的废水到处乱流。今年一部分废碱水竟放入了王某的鱼塘,使水面受到严重污染,死了1000余公斤鲤鱼。事后王某向乡化工厂索赔,化工厂领导竟置之不理。王某有权向化工厂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吗?


    正确答案:王某有权向化工厂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如果因公民或法人过错造成污染环境,该公民或法人当然要承担民事责任。即使主观上并无过错,由于技术原因仍未能完全避免污染,造成了对他人生命健康或财产的损失,致害人也必须赔偿。乡化工厂向王某鱼塘排放废碱水,违反了法律规定。而此违法行为与王某鱼塘水面受污染,大量鲤鱼死亡之间有着因果联系。因此,王某有权向化工厂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化工厂除了依法应当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当立即停止向王某鱼塘排放废碱水,并依法加强对废水的处理。

  • 第20题:

    某市化工厂排放污染物,致当地一养鱼专业户王某的鱼大部分死亡,某市环保局对化工厂作出行政处罚,王某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环保局在处理王某与化工厂赔偿责任纠纷时,进行了调解,但王某和化工厂均不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就环保局的调解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 B、王某可以就行政处罚向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
    • C、化工厂可以就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 D、化工厂可以就环保局的调解行为向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问答题
    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收成看好。就在鱼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出卖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该案例属于何种债的发生原因?为什么?

    正确答案: 该案例属于无因管理之债。李某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本案中,在王某死后其鱼塘无人照管的情况下,李某为了王某的利益,主动为其管理,应认定为无因管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工厂的有毒废水注入了王某承包的鱼塘,致使鱼塘中有部分鱼死亡,王某可向甲厂提出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为下列哪些选项的内容()
    A

    停止侵害

    B

    排除妨碍

    C

    赔偿损失

    D

    恢复原状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王某发现自己鱼塘养殖的鱼大面积死亡,怀疑是附近的化工厂排污所致,遂将化工厂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化工厂辩称,自己排污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不存在超标现象,不会导致王某鱼塘的鱼类死亡。下列有关双方当事人对所主张事实承担的举证责任,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关于化工厂的法定免责事由应当由化工厂承担举证责任

    B

    关于鱼塘实际遭受的损失应当由化工厂承担举证责任

    C

    关于鱼塘实际遭受的损失应当由王某承担举证责任

    D

    关于化工厂排污与鱼塘所受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应当由化工厂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某工厂因违规向河流排放污染物导致下游甲的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甲可以要求某工厂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包括()
    A

    鱼死亡的经济损失

    B

    停止违法排放

    C

    处置死鱼所支付的费用

    D

    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