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青年叶某在舞厅结识一女孩胡某。胡某青春、早熟,根本看不出只有13岁。叶某问她多大了,其谎称18岁。后胡某提出到叶某家中去玩,晚上二人自愿发生了性关系,叶某的行为应定( )A.强奸罪B.嫖宿幼女罪C.流氓罪D.不构成犯罪

题目

无业青年叶某在舞厅结识一女孩胡某。胡某青春、早熟,根本看不出只有13岁。叶某问她多大了,其谎称18岁。后胡某提出到叶某家中去玩,晚上二人自愿发生了性关系,叶某的行为应定( )

A.强奸罪

B.嫖宿幼女罪

C.流氓罪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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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在本案例中,( )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A.某公益机构

    B.叶强

    C.叶明

    D.胡志军


    正确答案:B

  • 第2题:

    胡某乃一赌徒,嗜赌如命,某日赌博输钱之后,来到其叔父家里,向其叔父提出要借钱10000元,但是,由于其叔父知道胡某的为人,于是不同意借给他,就在此时,一个5岁的小女孩进屋,向胡某叔父说:“外公,我要一块钱买雪糕吃。”胡某随即抱起小女孩,并且从口袋里掏出匕首,然后将匕首顶在小女孩的脖子上,威胁其叔父说:“你今天如果不给钱,我就把她给杀了。”其叔父被迫无奈,给了胡某10000元钱,胡某得赃款后离开。问胡某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B.敲诈勒索罪
    C.绑架罪
    D.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答案:C
    解析: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区分在于:抢劫罪的暴力所针对的对象和劫财的对象应当是同一个人,而绑架罪是利用人质以外的第三人对人质安危的担忧勒索财物或者提出其他不法要求,因此,绑架罪中控制的对象和勒索的对象不是同一人。

  • 第3题:

    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死病故。胡某的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办丧事需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问:
    (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为什么
    (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张某无权向陈某要回花瓶。理由:胡楠将花瓶卖给陈某,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而陈某取得花瓶时是符合善意取得所有权条件的,故陈某已取得花瓶所有权。 (2)张某对胡楠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理由:陈某的善意取得,使张某丧失了对花瓶的所有权;但是胡楠的无权处分行为,损害了张某的权益,依法负有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属于案例综合分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善意取得和无权处分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评注】应全面理解和掌握侵权责任各种方式的含义和适用情形,并能就实例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

  • 第4题:

    一天晚上,胡某在一僻静的胡同里偶遇上夜班回家的女青年张某,顿生歹意,于是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威胁张某,并将其强奸。事后张某万分悲愤,见胡某转身要走,顺手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向胡某后脑砸去,致胡某当场死亡。关于张某的行为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D
    [考点]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张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胡某的强奸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不法侵害已经停止,丧失了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故A项不正确。防卫过当的存在以正当防卫的存在为前提,由于张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所以就更谈不上防卫过当的问题了,故C项不正确。张某的行为在刑法理论上被称做事后防卫,其性质是故意犯罪。因此D项当选。

  • 第5题:

    胡某乃一赌徒,嗜赌如命,某日赌博输钱之后,到其叔父家里,向其叔父提出要借钱10000元,但是,由于其叔父知道胡某的为人,于是不同意借给他,就在此时,一个5岁的小女孩进屋,向胡某叔父说:“外公,我要一块钱买雪糕吃。”胡某随即抱起小女孩,并且从口袋里掏出匕首,然后将匕首顶在小女孩的脖子上,威胁其叔父说:“你今天如果不给钱,我就把她给杀了。”其叔父被迫无奈,给了胡某10000元,胡某得赃款后离开。对胡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抢劫罪
    B:敲诈勒索罪
    C:绑架罪
    D: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答案:A
    解析:
    【考点】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分。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绑架罪是侵害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其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第一,主观方面不尽相同。抢劫罪中,行为人一般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实施抢劫行为;绑架罪中,行为人既可能为勒索他人财物而实施绑架行为,也可能出于其他非经济目的实施绑架行为。第二,行为手段不尽相同。抢劫罪表现为行为人劫取财物一般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具有当场性;绑架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杀害、伤害等方式向被绑架人的亲属或其他人或单位发出威胁,索取赎金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劫取财物一般不具有当场性。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本案中,胡某将匕首顶在小女孩的脖子上,向其叔父要钱的行为是抢劫行为。该行为和将刀架在保安脖子上向银行要钱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