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塞病故。胡某的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办丧事需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问:(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为什么?(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题目

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塞病故。胡某的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办丧事需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

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

问:

(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为什么?

(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相似考题
更多“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塞病故。胡某的女儿胡 ”相关问题
  • 第1题:

    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且将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孙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房屋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

    A、孙某
    B、胡某
    C、胡某和冯某
    D、冯某

    答案:D
    解析:
    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以此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物权公示方式包括登记、交付。我国物权变动的关键点是,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要了解一项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查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除登记错误需要依法更正的外;要了解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看谁占有它,即动产在谁手里,谁就是该动产的权利人,除有相反证据的外。本题中,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人是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冯某。

  • 第2题:

    旅客胡某投宿某饭店.办理住宿手续后,将装有贵重物品的密码箱寄存在饭店的总服务台,当班服务员清点了物品,并收取了保存费用。当胡某去取密码箱时,发现密码箱已被他人领走。胡某要求饭店赔偿全部损失,饭店拒绝,对此案的正确处理结果是( )。

    A.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赔偿胡某全部损失

    B.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承担主要损失,胡某个人承担部分损失

    C.保管合同成立,饭店酌情给予胡某补偿

    D.保管合同无效,饭店酌情给予胡某补偿

    答案: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不仅限于书面形式,还包括13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其他形式,是指除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外,以某种表明自己法律意图的行为间接表示合同内容的形式.主要包括默示形式或推定形式。胡某办理住宿手续后,交了保存费,并且服务员清点了物品,已经非常明确地表明了保管意图,据此可以推定为保管合同已经成立,因此饭店应赔偿胡某全部损失。故选A。

  • 第3题:

    张某(男)与胡某(女)结婚后,张某又与丙女进行非婚同居,胡某得知后欲寻求法律救济,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胡某应举证证明所主张的事实 B.胡某有权提起离婚之诉并向张某进行索赔 C.胡某有权向丙女进行索赔 D.张某与胡某的夫妻感情法律上视为已经破裂


    无效

  • 第4题:

    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卖给胡某,并且将房屋交给胡某使用,但未办理房屋登记,后来因冯某出价更高,孙某又把该房屋卖给冯某。并与冯某办理了房屋登记,目前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  )。

    A.孙某
    B.胡某
    C.胡某和冯某
    D.冯某

    答案:D
    解析:
    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以此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物权公示方式包括登记、交付。我国物权变动的关键点是,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要了解一项不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查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人就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除登记错误需要依法更正的外;要了解动产的权利主体,就是看谁占有它,即动产在谁手里,谁就是该动产的权利人,除有相反证据的外。本题中,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人是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冯某。

  • 第5题:

    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死病故。胡某的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办丧事需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问:
    (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为什么
    (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张某无权向陈某要回花瓶。理由:胡楠将花瓶卖给陈某,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而陈某取得花瓶时是符合善意取得所有权条件的,故陈某已取得花瓶所有权。 (2)张某对胡楠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理由:陈某的善意取得,使张某丧失了对花瓶的所有权;但是胡楠的无权处分行为,损害了张某的权益,依法负有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属于案例综合分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善意取得和无权处分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评注】应全面理解和掌握侵权责任各种方式的含义和适用情形,并能就实例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