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5月,李某因为与其妻子赵某发生激烈争执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赵某在2002年1月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在2003年3月4日宣告李某死亡。李某的遗产由其妻赵某、其女李甲、李母依法继承。后经证实,李某并没有死亡,他在外地与张某结婚,并育有一子李乙,后李某由于患病于2005年2月2日去世,去世前立有遗嘱,将其在家乡的遗产(包括其与赵某共同购买的一套房子和与赵某二人的存款2万元)全部由其子李乙继承。李乙之母张某作为李乙的法定代理人,要求按照遗嘱继承。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赵某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一案应当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2.本案应当履行怎样的法定程序?
3.如果本案中,李母不同意宣告死亡,主张宣告失踪,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本案中李某的死亡时间是何时?
5.李某在去世之前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哪些财产属于李某的遗产,应当怎么样处理?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赵某2000年赴外地打工,随即下落不明。2010年3月携巨资返乡,并向家乡捐款60万元修建希望小学一所,但早在2005年,赵某已被法院宣告死亡。赵某之妻李某2006年与曹某结婚。赵某的儿子已经被其邻居胡某收养。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赵某仍然生存,其妻子与曹某的结婚属于重婚
B.如果曹某死亡,则自死亡宣告撤销之日起,赵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C.因赵某的儿子被收养未赵某同意,故自死亡宣告撤销之日起,赵某的儿子与胡某的收养关系自行解除
D.赵某的捐赠行为有效
第4题:
第5题:
案例一 案情:某村农民邓某是一个心胸狭窄的人。某日,邓与妻子李某在田间劳动时,同本村周某发生争斗,被群众劝阻。次日劳动时,邓再次挑起事端,另一村民赵某便上前劝解。邓某原与赵某有纠葛,借此便大骂赵某,并将赵某按倒在地进行殴打,同时指使其妻李某掏来大粪,往赵的身上、头上浇,甚至还塞入他口中,以致赵某呕吐多日,饮食不进,经治疗多日,身体才恢复正常。 问题:对邓某与其妻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