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运动员公司和美国乔丹公司采用CFR(纽约)签订了运动鞋买卖合同,加拿大的魁北克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乔丹公司遂向中国运动员公司索赔,下列说法不能成立的有哪些?
A.运动员公司对其所售货物的担保权利仅限于美国境内
B.魁北克公司赔偿请求的依据必须是美国的法律
C.如果运动员公司是遵照乔丹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这.条件不能成为运动员公司免责的理由
D.该买卖合同中货物运动鞋所有权的转移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调整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我A公司与美国B公司以CIF纽约的条件出口一批农产品,订约时,我A公司已知该批货物要转销加拿大。该货物到纽约后,立即转运加拿大。其后纽约的买方B公司凭加拿大商检机构签发的在加拿大检验的证书,向我方提出索赔。问:我公司应如何对待加拿大的检验证书?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