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贸易公司以货物发生毁损、真心毛纺厂违约为由,拒绝支付货款,请问它提出的下列哪些理由不能成立?( )A.毛呢的质量不符合合同中所标明的质量标准B.毛呢60%以上由于受潮已经发霉变质C.大洋贸易公司转产后已经不再需要毛呢D.由于发生火灾,大洋贸易公司的已无支付货款的能力

题目

大洋贸易公司以货物发生毁损、真心毛纺厂违约为由,拒绝支付货款,请问它提出的下列哪些理由不能成立?( )

A.毛呢的质量不符合合同中所标明的质量标准

B.毛呢60%以上由于受潮已经发霉变质

C.大洋贸易公司转产后已经不再需要毛呢

D.由于发生火灾,大洋贸易公司的已无支付货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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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大洋外贸进出口公司与真心毛纺厂商定订立一份毛呢买卖合同,大洋外贸进出口公司将两份自己起草的合同书加盖公章寄给真心毛纺厂。大洋外贸进出口公司是在A地签字、盖章的,要求真心毛纺厂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后,将其中的一份寄还给大洋外贸进出口公司,并要求真心毛纺厂将合同书寄至B地。真心毛纺厂于1月4日收到该两份合同书,1月5日在上面盖章。1月6日将其中一份寄至B地,1月10日,大洋外贸进出口公司在B地收到寄回的一份合同书。合同中约定大洋外贸进出口公司将定金5万元于合同订立后打人真心毛纺厂的账户,真心毛纺厂在两个月内组织货源。合同中没有规定履行地,只是约定由真心毛纺厂代为办理托运手续。3月5日,真心毛纺厂按照约定,将约定的毛呢在其厂所在地办理了汽车托运手续,并通知了大洋公司。大洋公司提出异议认为应该采取铁路托运而不是汽运。真心毛纺厂称大洋公司订立合同时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要求,而且采取汽运对大洋公司更加有利。托运毛呢的汽车在快进入A地时遭遇百年罕见的台风,发生车祸,车上的毛呢损毁60%。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由合同成立地法院管辖,则合同的成立地在什么地方? ( )A.A地B.B地C.首先接到起诉书的法院D.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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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能否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能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约定解决。在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大蒜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甲公司不能因为第三人戊公司的原因拒付尾款。

  • 第2题:

    2010年7月1日,A、B两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100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于2010年7月15日向B公司交付全部货物;B公司在验货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任何一方如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合同订立后,A公司未按时交付货物。B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A公司辩称:没有按时交货是因为当地7月10日发生严重泥石流灾害,道路被冲断,货物无法及时运送;而且,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011年2月1日,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C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1个月内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0万元,承兑人为D银行,出票日期为2月1日。之后,C公司为清偿债务,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其债权人E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E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因疏忽遗失了该汇票。张某捡到该汇票后,伪造了E公司的签章,并冒充E公司工作人员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债权人F公司,F公司对票据伪造的事实毫不知情。2011年3月3日,F公司提示D银行付款,遭到拒绝。次日,F公司取得拒绝证明后,向A公司、C公司、E公司发出追索通知,要求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61.5万元。A公司以F公司尚未向其直接前手E公司进行追索,且追索金额超过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支付;C公司以其未记载背书日期而背书无效,且票据上出现伪造背书为由拒绝支付;E公司以票据签章被伪造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问题:
    (1) A公司未按时交付货物时,B公司可否行使不安抗辩权?说明理由。
    (2)如何认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3)泥石流灾害发生后,A公司若想免除其违约责任,应采取哪些措施?
    (4)A公司拒绝持票人F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 C公司拒绝持票人F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 E公司拒绝持票人F公司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7) F公司可否向张某行使追索权?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可以。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后履行一方财产恶化等情况的证据时,在后履行一方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
    (2)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3) A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B公司,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取得有关证明后,才能免除违约责任。
    (4)不成立。根据《票据法》,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此外,持票人在行使追索权时,追索金额包括:(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5)不成立。背书日期不是背书时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根据《票据法》,背书时记载背书日期,视为票据到期日前的背书。因此未记载背书日期,背书行为不因此无效;票据上如有伪造、变造的签章,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6)成立。根据《票据法》,伪造的签名或伪造的票据都是无效的。
    (7) F公司不可以向张某行使追索权。因为票据是文义证券,伪造者由于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无需承担票据责任。

  • 第3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货物,为了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一张50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是A银行,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按期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A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的银行资金账户上只有3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丁公司取得了A银行的拒绝付款证明书。丁公司持拒绝证明向甲公司进行追索时,甲公司以乙公司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标准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成立
    B.甲公司可以以货物质量不符合标准为由对抗丁公司
    C.如果丁公司先向乙公司追索,乙公司再向甲公司追索时,甲公司可以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为由对抗乙公司
    D.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

    答案:C,D
    解析:
    (1)选项ABD: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2)选项C: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 第4题:

    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乙已经支付80%的货款。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应当支付剩余20%的货款
    B: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
    C: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已支付的80%货款
    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20%货款,但应补交已经毁损的货物

    答案:A,B
    解析:
    【考点】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违约责任【详解】《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甲已交付货物,故本题中标的物风险转归乙负担,乙应依约支付剩余货款。故A项正确。《合同法》第136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因此甲未交付有关单证的行为构成违约,B项正确。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对乙而言,如果甲拒不交付,将难以证明货物符合质量标准及由原产地生产,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甲构成根本违约,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是题目中并没有说明甲将拒不交付前列单证。而且,即便乙真的有权解除合同,由于货物已经毁损,已经难以恢复原状,因此乙不能要求甲返还已交付的80%货款,故C项错误。甲已完成交货义务,无须补交货物,故D项错误。

  • 第5题:

    百货公司向贸易公司订购彩电100台,每台价格3000元,总货款为30万元,约定贸易公司12月10日前交货,若逾期交货,贸易公司应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3万元,后贸易公司未能如期交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贸易公司支付违约金后,不必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B.贸易公司支付违约金后,仍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C.贸易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后,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D.贸易公司如延迟履行无过错,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答案:B
    解析:
    (1)选项B: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2)选项D:除非发生免责事由,否则不论迟延履行是贸易公司自身过错引起,还是第三人过错引起,贸易公司均需支付迟延履行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