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5月30日前交货,货到10日内乙公司付款。同年5月10日,乙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对该合同的处理,由( )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A.清算组
B.乙公司
C.债权人会议
D.宣告乙公司破产的人民法院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先支付合同价款的15%,即30万元。甲公司应于收到这笔预付款后,两个月内发货给乙公司,货到乙公司后,乙公司支付其余价款。乙公司依约支付给甲公司30万元预付款后,甲公司迟迟不发货,于是乙公司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催告甲公司从次日起l0日内履行债务。10日过后,甲公司仍然不履行。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乙公司无须通知甲公司,即可单方解除合同
B.乙公司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甲公司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C.乙公司解除合同的,甲公司应返还30万元预付款及其利息
D.乙公司解除合同的,甲公司只能接受,无权提出异议
第2题:
汇票持票人甲公司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乙公司付款,乙公司明知该汇票的出票人丙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仍予以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退回所付款项
C.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报破产债权
D.在持票人请求付款时乙公司不能以丙公司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抗辩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3月份签订一份木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同年7月1日交货。同年5月,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因原木紧缺将不能履行该合同。乙公司遂于同年6月1日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10题:
甲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决定解除甲企业与乙公司签订的尚未履行的合同。该合同约定,甲企业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乙公司按合同金领的30%支付违约金,对该项违约金的处理方式是()。
第11题:
清算组
乙公司
债权人会议
宣告乙公司破产的人民法院
第12题:
因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能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而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
甲公司可以依法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
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行解除
第13题:
被宣告破产的甲公司和乙公司有一份未到期的供货合同,经清算组决定予以解除。乙公司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而引发的损害赔偿争议由( )。
A.清算组决定
B.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C.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
D.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判决解决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第19题: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按《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所以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因此,选择C选项。A项: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A项中,甲公司暂定不向乙公司供货,不构成违约。B项:《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B选项中,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先提供担保再交货,所以B项先付款再交货说法错误。D项:《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如果未恢复履行能力并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甲公司可以自行解除。D项说法中,“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动解除”的说法错误。
第20题:
第21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如果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签订书面的管辖协议,而是口头约定由C地法院管辖,此后甲公司反悔,而选择了向合同履行地D地法院起诉,此时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第22题:
第23题:
乙公司的董事会
债权人会议
人民法院
破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