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擅自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设备的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设备10套,乙公司在货到后一周内付清货款.但是在甲公司即将交付设备之前,发现乙公司确已濒临破产.甲公司在发现乙公司确已濒临破产时,可以采取何种措施?【】A.直接解除合同B.宣告合同无效C.中止履行D.要求乙先付款

题目

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擅自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设备的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设备10套,乙公司在货到后一周内付清货款.但是在甲公司即将交付设备之前,发现乙公司确已濒临破产.甲公司在发现乙公司确已濒临破产时,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A.直接解除合同

B.宣告合同无效

C.中止履行

D.要求乙先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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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几种合同中,无效的有( )。

    A.刘某于1999年5月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前一个月,以个体经营户名义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一大批珍贵出土文物的买卖合同

    C.李某受甲公司委托,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

    D.田某代理甲公司同其代理的乙 公司签订一份合同

    E.甲将自己的手表借给乙


    正确答案:ABD

  • 第2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

    A:甲公司董事乙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乙擅自在合同上加盖甲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丁的印章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甲公司未盖公章,但乙公司已付款,且该款用于甲公司项目建设
    C: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乙委托员工丙与丁签订合同,借用丁的存款单办理质押贷款用于经营
    D:甲公司与乙约定,乙向甲公司交纳保证金,甲公司为乙贷款购买设备提供担保。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以个人名义收取该保证金并转交甲公司出纳员入账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表见代理;缔约过失责任;有权代理;代表行为【详解】本题A项,《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乙以董事的身份出面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上加盖甲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丁的印章,说明甲公司印章管理混乱,具有可责性,构成丙公司合理相信的理由,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甲公司应对此承担责任,A项当选。B项,《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此处借款合同已经成立。不过,公司之间进行资金拆借目前在我国仍然是效力性禁止性规定,本项中的借款合同应为无效。依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甲公司负有返还款项的责任,此系不当得利之返还,依然是民事责任。换句话说,无论合同是否有效,甲公司均需承担民事责任。C项,这是个有权代理行为,合同成立,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D项,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无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收钱之后是否人账,甲公司均需承担合同责任。

  • 第3题:

    甲公司委托公民乙到外地签订一份彩电买卖合同,并为此开具了正规授权委托书。乙到外地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买卖合同后,丙又向乙推销电冰箱。乙经考察,认为该品牌电冰箱物美价廉,在丙地很畅销。于是,未经甲公司同意,乙便利用甲交给自己的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又签订了一份电冰箱买卖合同。甲公司得知后,明确表示反对。
    (1)甲与丙之间的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设甲给乙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代理事项为购买家电,则该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设甲根本未给乙开具授权委托书,则该电冰箱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甲与丙之间的冰箱买卖合同无效。该合同是乙未经甲的同意,而以甲的名义与丙 签订的,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同时,该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行为,所以无效。理由如下:依正常的交易,丙与乙签订彩电买卖合同,其应该知道乙的代理权限。在双方签 订此合同之后,丙向乙推销冰箱,丙明知乙没有代理甲购买冰箱的权利,而与其签订冰箱买卖合同,尽管乙持有盖有甲的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但由于丙在主观上是恶意的,不符合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因此该无权代理不构成表见代理,属于狭义的无权代理。在甲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形下,该无权代理行为无效。
    (2)如果甲给乙的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代理事项为购买家电,则乙与丙的冰箱买卖合 同有效。因为,甲的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指明家电具体包括哪些,属于授权不明,乙又持有盖有甲的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这两份文件足以使丙相信乙有代理权,从而乙构成表见代理,该合同有效,对甲产生约束力,甲必须承担合同的法律后果。
    (3)如果甲根本未给乙开具授权委托书,乙与丙签订的合同有效,因为丙并不知甲是 否授权给乙,其主观上是善意的,而乙持有盖有甲的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凭这一事实,丙足以相信乙有代理权,所以,双方的合同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对甲产生约束力。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经陷入严重亏损的境地,早已资不抵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继续履行债务
    B: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C: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公司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发生中止履行的情形时即可解除合同,所以CD选项不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与丁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原合同因一方当事人消灭而效力自然中止
    B:乙公司因甲公司分立,履行发生困难的,可中止履行
    C:若非另有约定,就合同权利,丙、丁公司享有连带债权
    D:除非另有约定,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对合同义务承担连带债务

    答案: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