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2017年5月5日,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此后,王某又于2017年7月3日与刘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17年7月1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2017年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专利权的转让进行了公告。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A.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5月5日起生效B.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3日起生效C.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14日起生效D.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

题目

王某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2017年5月5日,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此后,王某又于2017年7月3日与刘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17年7月1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2017年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专利权的转让进行了公告。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5月5日起生效

B.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3日起生效

C.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14日起生效

D.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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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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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哪一项?()

    A: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
    B:将专利权转让部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
    C: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
    D: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1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王某现年17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而取得不菲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因为其不符合《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条件,所以仍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王某的父亲为其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D项中王某父亲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1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当选。而A、B、C选项中王某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注意的是A选项中转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 第2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李某拟将其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赵某,张某和王某均不愿购买,则李某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赵某。(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第3题:

    李某将张某的房产卖给王某,订立合同后经张某追认取得了处分权,则( )。

    A、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B、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效力待定
    C、李某的行为属于违法
    D、李某和王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有效

    答案:D
    解析: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第4题:

    以下权利的行使不属于行使形成权的是:()

    A: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B: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
    C: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D: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销张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

    答案:B
    解析:
    依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为标准可以将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支配权的行使无须其他人积极义务的配合,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等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是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人对权利客体不能直接支配,其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的协助,没有排他效力。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只要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法律效力。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于形成权。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通过行使抗辩权,一方面可以阻止请求权效力,另一方面可以使权利人能够拒绝向相对人履行义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辨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都属于抗辩权。A选项中,无权代理时,不知情的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撤销权可以使效力未定的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显然属于形成权;B选项中,无权处分时,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合同效力待定;但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合同始终有效,不再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不需要王某的认可,故B项不属于形成权行使;C项,受欺诈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张某撤销合同可以改变法律行为的状况,属于形成权;D项,抵销权属于形成权。综上,只有B项不属于行使形成权,故当选。

  • 第5题:

    张某接受王某的委托,以王某代理人的身份依法与李某签订了合同。对于该合同的签订,()。

    A:张某承担民事责任
    B:王某承担民事责任
    C:张某和王某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D:张某和王某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的民事法律制度,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王某是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