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劳务人员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工作的,参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1题: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与国外雇主订立书面劳务合作合同的,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第2题:
有关国家或者地区安全状况难以保障劳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上述国家或者地区工作。()
第3题:
商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哪些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对不符合《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申请予以批准
B: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再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
C:对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以及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
D: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
第4题: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组织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与劳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务合作合同中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事项。()
第5题: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由商务主管部门吊销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A: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B: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从事与赌博、色情活动相关的工作
C: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安排随行管理人员
D:以商务、旅游、留学等名义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