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与起草部门协商后,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行政法规草案和()。A.送审稿原件B.听证会记录C.协商会记录D.对草案的说明

题目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与起草部门协商后,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行政法规草案和()。

A.送审稿原件

B.听证会记录

C.协商会记录

D.对草案的说明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更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认真研究各方面的意见,与起草部门协商后,对行政法规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行政法规草案和()。 ”相关问题
  • 第1题:

    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对此,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

    A.缓办

    B.移交其他部门起草

    C.退回起草部门

    D.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正确答案:
    暂无

  • 第2题:

    关于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下列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A.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就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关系紧密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国务院决定
    B.行政法规送审稿的审查主体是国务院法制办
    C.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不同意见的,国务院法制办应当进行协调,力求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法 制办的意见报国务院决定
    D.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


    答案:A
    解析: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3条规定,起草行政法规,起草部门应当就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或者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协商一致;经过充分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行政法规送审槁)时说明情况和理由。故A项错误,应选。

  • 第3题: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或个人的意见
    B:行政法规应当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组织起草
    C:国务院法制办对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D: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答案:A,D
    解析:
    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2条规定,起草行政法规,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A选项正确。第10条规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的一个部门或者几个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也可以确定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B选项错误。该条例第22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C项叙述不够准确。而根据条例第26条可知D答案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 第4题: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或个人的意见
    B.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可以由国务院确定由一个部门具体负责
    C.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发布
    D.国务院法制机构对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E.国务院法制机构对行政法规送审稿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答案:A,B,C,E
    解析: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因此,行政法规制定过程中的听证并非必须,而是属于国务院法制机构自由裁量的范围,用“应当举行听证”的说法是错误的。

  • 第5题:

    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对此,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

    A:缓办
    B:移交其他部门起草
    C:退回起草部门
    D: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答案:A,C
    解析:
    【考点】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详解】A、C选项的依据为《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8条,该条规定:“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一)制定行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二)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与有关部门协商的;(三)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BD则为干扰项。不可能移交其他部门来进行起草。该送审稿存在的问题是“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因此也不可能通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