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神经症。 (1)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1项:①恐惧;②强迫症状;③惊恐发作;④焦虑;⑤躯体形式症状;⑥躯体化症状;⑦疑病症状;⑧神经衰弱症状。 (2)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或无法摆脱的精神痛苦,促使其主动求医。 (3)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有3个月,惊恐障碍另有规定。 (4)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各种精神病性障碍,如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及心境障碍等。 神经症的共同特征是: (1)焦虑。焦虑情绪是所有神经症患者最常见的主观体验。他们存在一种源于内心的紧张、压力感,自述焦虑、不安、心烦意乱,有莫名其妙的恐惧感和对未来的不良预期。除此之外,伴随焦虑的还有一系列交感神经兴奋性活动。 (2)防御行为。这是神经症患者常常采取的应付环境变化的一种行为模式,他们不面对现实,躲避或否认困难以对抗内心的焦虑。 (3)躯体不适。几乎所有的神经症患者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些躯体不适,这种不适感可以从轻微的疲乏、不舒服、自主神经失调,到紧张引起的背痛和头痛等,甚至失明和瘫痪等。 (4)人际冲突。由于神经症患者的情绪和躯体痛苦及不良行为,使他们沉浸在自己的苦恼中,高度的以自我为中心,过分要求别人,不能体谅别人。因此,很难与他人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