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1题: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又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
A.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最高价格
B.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C.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D.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第2题: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协商确定其销售额。
第3题:
3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第4题:
纳税人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核定顺序及方法的有()。
A.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B.当月同类货物的最高销售价格
C.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D.组成计税价格
第5题:
纳税人发生下列交易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行为,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确定顺序及方法有()。
A.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B.当月同类货物的最高销售价格
C.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D.组成计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