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产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320万元,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消费税36万元。假定甲乙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第7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10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第8题: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3400元,消费税3000元,加工商品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该公司支付上述相关款项时,应编制的分录是()。
第9题:
206
230
210
234
第10题:
借:委托加工物资264 贷:银行存款264
借:委托加工物资230 应交税费34 贷:银行存款264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 应交税费64
借:委托加工物资264 贷:银行存款200 应交税费64
第11题: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8贷:银行存款 128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应交消费税 15贷:银行存款 128
借:委托加工物资 11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贷:银行存款 128
借:委托加工物资 113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贷:银行存款 128
第12题:
263.55
227.55
261
231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8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2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51万元,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6.25万元。甲公司支付往返运费,取得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1万元,增值税税额0.11万元。甲公司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万元。
第18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30万元,该加工商品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甲公司支付上述相关款项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第19题:
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00元,增值税3400元,消费税3000元,如加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编制的分录是()。
第20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商品,原值5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消费税税额为30万元,该加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收回商品时记入“应交税费”科目的金额为()万元。
第21题:
230
235
240
245
第22题:
借:委托加工物资264贷:银行存款264
借:委托加工物资230应交税费34贷:银行存款264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应交税费64贷:银行存款264
借:委托加工物资264贷:银行存款200应交税费64
第23题:
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230万元
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211.3万元
甲公司销售时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3万元
甲公司销售时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