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8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2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51万元,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6.25万元。甲公司支付往返运费,取得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1万元,增值税税额0.11万元。甲公司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万元。
第7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1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黄金饰品),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对外出售。2017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另支付消费税1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第8题:
700
728.8
875
903.8
第9题:
36
39.6
40
42.12
第10题:
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230万元
甲公司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为211.3万元
甲公司销售时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3万元
甲公司销售时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28万元
第11题:
117万元
119万元
130.7万元
132万元
第12题:
504
508.08
560
564.08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10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第19题:
210
235
211.6
236.6
第20题:
26
32.25
26.11
32.87
第21题:
借:委托加工物资 128贷:银行存款 128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应交消费税 15贷:银行存款 128
借:委托加工物资 11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贷:银行存款 128
借:委托加工物资 113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贷:银行存款 128
第22题:
263.55
227.55
261
231
第23题:
36
39.6
40
4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