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起诉乙要求其继续履行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而乙此时主张该合同无效。关于乙所提出的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该主张构成了自认B.该主张构成了反诉C.该主张构成了反证D.该主张构成了反驳

题目
甲起诉乙要求其继续履行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而乙此时主张该合同无效。关于乙所提出的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主张构成了自认

B.该主张构成了反诉

C.该主张构成了反证

D.该主张构成了反驳


相似考题
更多“甲起诉乙要求其继续履行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而乙此时主张该合同无效。关于乙所提出的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

    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
    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
    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
    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了反诉与反驳的区分。 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诉,可以不依赖本诉而存在,而反驳不是。可用如下方法区分反诉和反驳:
    (1)找到被告对原告的主张。
    (2)假设没有原告起诉被告,那么被告就自己的主张能否单独直接向法院起诉。
    ①没有原告起诉被告,被告就自己的主张能够单独起诉——独立的诉,反诉:
    ②没有原告起诉被告,被告就自己的主张不能单独起诉——不是独立的诉,反驳。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 第2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给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与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一物多卖。(1)对于一房二卖,依照合同法规定,两个合同均为有效合同,但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原合同债权人不得请求返还;选项ABD错误。(2)原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本题中所约定的违约金,依照合同法规定,如果过高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选项C正确。

  • 第3题:

    (2013年)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甲卖某型号钢材5吨给乙。但是在合同订立时,甲并没有此型号钢材。乙后来发现这一情况,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合同效力及违约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如果乙主张合同无效,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B.如果乙主张合同有效,法院应予支持
    C.如果合同中双方未约定违约金,乙主张甲支付违约金,法院应予支持
    D.如果乙以物的所有权不能转移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法院应予支持
    E.如果乙以物的所有权不能转移为由,请求撤销合同,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B: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A的错误在于,合同是否有效属于实体问题,适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非“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一般解决程序问题);如果乙主张合同有效,甲又未提出其他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B正确)。(2)选项DE: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中,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选项C:请求支付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有违约金条款为前提,如果双方未约定违约金的,应当考虑直接主张赔偿损失。

  • 第4题:

    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
    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
    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
    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

    答案:A
    解析:
    【考点】反诉与反驳的区别【详解】反诉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而反驳则是指被告列举事实和理由来否定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以拒绝接受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反驳和反诉之间的区别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当事人的地位不同。反诉当事人的地位具有双重性,即一旦本诉的被告提出反诉,本诉当事人的地位就发生变化。本诉的原告变成了反诉的被告,而本诉的被告变成了反诉的原告。而反驳则不会使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发生变化。无论被告反驳原告的主张,还是原告反驳被告的主张,均不使原告与被告的诉讼地位发生变化。(2)反诉与反驳提出的要求不同。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在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外,另外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诉讼请求,形成了一个新的诉。而反驳则是被告在原告提出主张的基础上列举事实或理由,否定原告提出的理由和事实,拒绝接受原告的诉讼要求,但这种反驳不会提出新的诉讼主张,不会向本诉的原告主张权利。(3)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反诉不是每个案件都适用,其适用前提是本诉与反诉的诉讼请求互相牵连,又各自独立,除此之外,不能适用反诉。而反驳适用一切案件,不论双方的诉讼请求要求是什么,也不论案件的性质,都适用反驳。(4)法律后果不同。反诉因为是新的诉讼请求,因此,一旦反诉成立并且反诉者胜诉,本诉的原告一定要承担责任;即使是本诉的原告撤诉,也不影响法院对反诉的审理,也不影响本诉的原告承担责任。有时,被告反诉请求的数额超过原告本诉请求的数额,而又获得法院支持时,本诉原告最终甚至要反过来向本诉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给付义务。而反驳的当事人如果成功,作为被告来说,只是免去自己的责任,而不能使原告反向承担责任。据此,本题中被告乙公司的主张形成了一个新的诉讼请求,构成了反诉,而不是反驳,故正确答案为A。

  • 第5题: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甲卖某型号钢材5吨给乙。但是,在合同订立时,甲并没有此型号钢材。乙后来发现这一情况,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关于合同效力及违约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如果乙主张合同无效,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B.如果乙主张合同有效,法院应予支持
    C.如果合同中双方未约定违约金,乙主张甲支付违约金,法院应予支持
    D.如果乙以物的所有权不能转移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法院应予支持
    E.如果乙以物的所有权不能转移为由,请求撤销合同,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B: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A的错误在于,合同是否有效属于实体问题,适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而非“裁定驳回起诉”(裁定一般解决程序问题);如果乙主张合同有效,甲又未提出其他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B正确)。(2)选项DE: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中,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选项C:请求支付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有违约金条款为前提,如果双方未约定违约金的,应当考虑直接主张赔偿损失。

    【知识点】 其他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