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 的一方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
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简述不安抗辩权中,先履行义务方(不安抗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是指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严重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相对人为保护自己的到期利益或为保证自己履行债务的条件而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第6题:
不安抗辩权是指()享有的权利。
第7题:
不安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规定()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
第8题:
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是指()享有的权利。
第9题:
先履行义务方
后履行义务方
合同当事人双方
合同担保人
第10题:
第11题:
后履行义务方
先履行义务方
合同当事人双方均
合同违约方
第12题:
后履行义务方
先履行义务方
合同当事人双方均
合同违约方
第13题:
.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者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者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称为(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违约抗辩权
第14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错误的有( )。
A.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的,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则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中的中止履行是指双方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合同尚未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时,因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履行自己承担的合同义务
c.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的,可以中止履行
D.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同意
E.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未来有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合同的可能情形时,可以中止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称为()。
第18题:
合同法规定的不安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中止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19题:
根据《合同法》规定,在不安抗辩权中,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有哪些?
第20题: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的法律结果是中止履行。
第21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
顺序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
第22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
第23题:
先履行义务一方
后履行义务一方
合同当事人双方
合同担保人
第24题:
合同当事人双方
后履行义务方
先履行义务方
合同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