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幼儿园大班的涛涛一天上课时玩游戏机,被林老师发现后没收放至办公室。过了很长时问,涛涛找到林老师,要求归还游戏机。林老师说,已经没收了,就不再归还。几天后,办公室发生盗窃事件,游戏机丢失了。涛涛的父母得知后,要求幼儿园赔偿游戏机。但幼儿园的意见则是:涛涛上课玩游戏机是错误的,林老师没收行为完全正确。至于游戏机被盗,完全属于意外事件。幼儿园不应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试分析林老师和幼儿园的做法是否侵犯了幼儿的某种法律权利?幼儿园是否应该赔偿损失?

题目

某幼儿园大班的涛涛一天上课时玩游戏机,被林老师发现后没收放至办公室。过了很长时问,涛涛找到林老师,要求归还游戏机。林老师说,已经没收了,就不再归还。几天后,办公室发生盗窃事件,游戏机丢失了。涛涛的父母得知后,要求幼儿园赔偿游戏机。但幼儿园的意见则是:涛涛上课玩游戏机是错误的,林老师没收行为完全正确。至于游戏机被盗,完全属于意外事件。幼儿园不应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试分析林老师和幼儿园的做法是否侵犯了幼儿的某种法律权利?幼儿园是否应该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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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幼儿园大班的涛涛一天上课时玩游戏机,被林老师发现后没收放至办公室。过了很长时间,涛涛找到林老师,要求归还游戏机。林老师说,已经没收了,就不再归还。几天后,办公室发生盗窃事件,游戏机丢失了。涛涛的父母得知后,要求幼儿园赔偿游戏机。但幼儿园的意见则是:涛涛上课玩游戏机是错误的,林老师没收行为完全正确。至于游戏机被盗,完全属于意外事件。幼儿园不应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试分析林老师和幼儿园的做法是否侵犯了幼儿的法律权利?幼儿园是否应该赔偿损失?


    答案:
    解析:
    综合我国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幼儿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生命健康权,包括幼儿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和隐私权;
    (4)智力成果权;
    (5)受教育权;
    (6)受抚养权、遗产继承权;
    (7)财产所有权;
    (8)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权利。
    在该事件中,林老师的行为侵犯了涛涛的财产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教师为了教育学生,制止其在课堂上的某些行为,可以将其财产暂时没收,但只能是暂时保管,在下课或放学后应当归还给学生,或直接交给其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林老师的行为侵犯了涛涛的财产权,游戏机被盗,幼儿园就应该依法按照游戏机丢失时市场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第2题:

    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老师非常生气,对涛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涛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涛涛迭回教室。事后,校长把涛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
    [问题1][简答题]
    请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评析班主任和校长的做法。


    答案:
    解析:
    校长的批评是对的,班主任的做法是不恰当的,他的做法没有遵循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首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材料中班主任没有根据学生的特点,依据教育的法律进行教学,而是采取简单武断地批评,违背了教书育人的天职。
    其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关爱学生。材料中班主任严厉批评涛涛并让涛涛请家长,造成涛涛在教室外面站着的做法,没有做到尊重学生,关心爱护学生的要求。而校长问明了情况以后把涛涛送回教室.并批评班主任的做法则是从关心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体现了校长关爱学生的职业道德。

  • 第3题:

    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老师非常生气,对涛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涛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涛涛送回教室。事后,校长把涛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
    问题:你认为校长批评的对吗班主任和涛涛同学应该怎样做呢(14分)


    答案:
    解析:
    (1)校长的批评是对的。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法律还专门规定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长。(2)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教育,涛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不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也影响了别的同学听讲,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

  • 第4题:

    小二班有个叫涛涛的孩子,因为有全家人的宠爱,自己的东西从来不让别人碰,还很任性。一天,幼儿园开展区域游戏活动,涛涛想去搭积木,可是建构区里已经挤了很多孩子,涛涛不管那么多,拼命往里挤,边挤边推正在堆积木的幼儿,嘴里还嚷嚷:你们让开,我先玩。看见没有人让自己,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起来。这个过程被李老师看在眼里,李老师走过去将涛涛扶起来,说:“涛涛,你继续哭的话,那么多好玩的玩具你都玩不到的,不如我们先到别的地方玩,等一会儿再回来搭积木。”涛涛止住了哭声,点了点头,跟李老师走到另一个活动区玩起了拼图,一会儿就搭起小花来,涛涛开心的笑了。李老师趁机说:“我们能不能邀请其他小朋友一起来拼出更有趣的图案呢?”涛涛点点头,高兴地跑去找小朋友了。 之后,李老师有意引导涛涛和其他小朋友玩游戏,慢慢地,涛涛不在只顾自己的感受,也能与同伴分享玩具。
    问题:结合材料,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评析李老师的教育行为。(14分)


    答案:
    解析:
    李老师的行为符合职业道德的相关要求值得我们学习。 李老师的行为符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的要求。教书育人要求教师对学生循循善诱。培养学生良好品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材料中李老师对涛涛的行为,并不是简单粗暴加以制止。而是认真引导并教育其学会和其他小朋友分享。促进了幼儿身心的全面健康发展。 李老师的行为符合教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的要求。关爱学生要求教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题干中李老师面对涛涛的“自我为中心”和任性。注意引导涛涛先去拼图,再玩积木,并在拼图的过程中引导涛涛学会分享自己的成果,主动和其他小朋友学会合作。李老师的这种行为体现了对所有幼儿的关心和爱护。真正做到了幼儿的良师益友。 李老师的行为符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的要求,[亿师学提供]教书育人要求教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材料中李老师面对涛涛的行为,没有强制改变其不良的习惯,而是遵循幼儿心理发展的规律,逐步展开。 总之,李老师的行为。真正实现了为每一个孩子的发展。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 第5题:

    涛涛爱淘气,经常在课堂上说话、做小动作,有时还不完成作业。一天,他又在课上说话、做鬼脸,被班主任老师发现了。老师非常生气,对涛涛说:你的课不要上了,回家把家长找来,什么时候你爸爸来了,你再来上课。涛涛不敢回家,只好在教室外面站着。这时,正好校长路过,问清了原因后,把涛涛送回教室。事后,校长把涛涛的班主任老师找去,提出了批评。
    你认为校长批评得对吗?班主任和涛涛同学应该怎样做呢?


    答案:
    解析:
    (1)①校长的做法是对的。青少年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班主任将其赶出教室,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和受尊重的权利。 ②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学生不是成人,他们正处于身心发展最迅速的时期,生理和心理两方面都不太成熟,具有很大的发展的可能性与可塑性。教师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允许学生犯错误。学生具有获得成人教育关怀的需要。教师要关怀每一个学生,包括犯错误的学生,帮助他们认识错误,并改正错误。材料中的教师,没有看到学生的不成熟性和潜在的发展性,不能做到关怀每一个学生,因此,他的做法是错误的。而校长可以容忍学生课堂上犯错误,并对涛涛的班主任老师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的做法是正确的。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更多遵循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学生“在教室外边站着”属于变相惩罚,不让学生上课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因此,校长把涛涛同学送回教室并对该班主任提出批评的做法是对的。
    (2)①班主任老师应该尊重学生涛涛的人格,对其进行耐心地教育,联合其家长一起做工作,对学生进行说理教育,矫正其不良行为。
    ②涛涛应以学习为主要职责,将学习作为主要任务,谦虚听取老师的意见,将注意力集中于学习之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涛涛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③涛涛应该积极克制自己的不良行为,如果允许的话,可以采用行为控制法,一旦自己的不良行为想法出现时,可以事先在自己的手腕上套上橡皮筋,实行自我监督和自我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