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小学阶段课程的基本性质是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和可接受性。
(1)普及性。小学阶段教育是义务教育,是国家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的基础教育,应提供均等的就学机会,因此,小学课程应保障学生法定的受教育年限,教育质量要符合国家基本标准。
(2)基础性。小学教育是为每一个学生今后的发展和从事终身学习打基础的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教育。课程内容和要求应该是基础的、有限的和具有发展性的。
(3)发展性。小学教育的课程设置要给学生全面、丰富的发展留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应有利于学生自主、多样、持续地发展。
(4)可接受性。小学教育的课程要充分考虑小学生的认知特点,不能太难,也不能太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