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一个非常健忘的人,一日,老板要甲三日后完成一项工作,甲怕自己忘记,于是请同事乙到时提醒,乙欣然同意。不料三日过去,甲乙均将此事忘却。甲未能按时完成工作,被老板罚钱。甲要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题目

:甲是一个非常健忘的人,一日,老板要甲三日后完成一项工作,甲怕自己忘记,于是请同事乙到时提醒,乙欣然同意。不料三日过去,甲乙均将此事忘却。甲未能按时完成工作,被老板罚钱。甲要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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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员工甲因忙于工作,于是委托同事乙代为购买彩票,结果中了百万大奖。乙认为, 号码是自己选的,钱也是自己付的,自己没有要全部奖金已经不错了,所以,这笔奖金应该 至少分给自己一半。对此,甲不予认可,坚持只给乙一万元作为酬劳。如果由你来调节二人 的纠纷,你会( )。

    (A)赞同甲的意见 (B)赞同乙的意见
    (C)要求甲再多分配一些奖金给乙 (D)找几个人一起研究


    答案:A
    解析:

  • 第2题:

    有一项工程,甲单独做要36天完成,乙单独做要30天完成,丙单独做要48天完成。现在由甲、乙、丙三人同时做,在工作期间,丙休息了整数天,而甲和乙一直工作至完成,最后完成这项工程也用了整数天,问丙休息了几天?



    A.8
    B.9
    C.10
    D.11

    答案:D
    解析:

  • 第3题:

    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的行为如何定性? (2)请简述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暂无

  • 第4题:

    甲到某发廊,让老板给自己找一个小姑娘。13岁的乙被老板交给甲。甲欲和乙发生性行为时,乙大哭,说自己是被迫的。在发生性行为期间,乙多次反抗,还咬伤了甲。但乙终因力气太小而被迫和甲发生了性行为。应如何认定甲的行为?()

    A:构成嫖宿幼女罪
    B:构成强奸罪
    C:构成猥亵儿童罪
    D:构成强迫卖淫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强奸罪、嫖宿幼女罪。详解:甲构成强奸罪。成立嫖宿幼女罪的前提是幼女是自愿从事性行为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幼女被迫在特定场所从事卖淫活动,行为人虽然明知幼女被迫卖淫,但只要其没有实施强迫行为,幼女同意行为人的嫖宿行为的,依然应认定为嫖宿幼女罪。

  • 第5题:

    甲与乙在同一办公室工作。一日,甲偷看了乙的日记,从中得知乙与本公司总经理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后便在同事中散布,使乙非常痛苦,甲侵害了乙的(  )。


    A.名誉权

    B.姓名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概念理解与甄别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隐私权的概念和内容。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的名誉所享有的权利。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的,就构成侵害名誉权。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荣誉所享有的权利。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对属于自己私人生活范畴的事项依法自由支配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凡属于自然人自身私人生活范畴,即与公共利益无关的内容皆应属于隐私的范围。本题中,甲偷看了乙的日记,从中得知乙与本公司总经理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后便在同事中散布,不属于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不构成侵害名誉权;没有干涉、盗用、假冒乙的姓名,不构成侵害姓名权;没有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不构成侵害荣誉权。因此本题选项A、B、C都不正确,甲侵害的是乙的隐私权,故选项D是正确的。 【评注】应对隐私权的概念、特征有准确的理解和掌握,同时应将其与其他人身权利相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