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只能申请行政复议B.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C.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D.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题目

: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B.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C.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D.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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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B.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C.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D.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B

  • 第2题:

    甲乙两村因某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确定为甲村所有,乙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起诉,但仍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片土地。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

    A.甲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甲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D.甲村可以对乙村提起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BCD

    参见《行政诉讼法》第66条、第90条。

  • 第3题:

    甲、乙、丙、丁和戊5人到赵村、李村、陈村、王村4村驻村考察,每人只去一个村,每个村至少去1人。已知:
    (1)若甲或乙至少有1人去赵村,则丁去王村且戊不去王村;
    (2)若乙去赵村或丁去王村,则戊去王村而甲不去陈村;
    (3)若丁、戊并非都去王村,则甲去赵村。
    根据以上陈述,可以得出下列______项。

    A.甲去李村,乙去赵村
    B.乙去陈村,丙去赵村
    C.丙去赵村,丁去李村
    D.丁去赵村,戊去王村
    第三部分数理能力

    答案:B
    解析:
    已知:
    ( 1) 甲赵或乙赵 丁王且 戊王
    ( 2) 乙赵或丁王 戊王且 甲陈
    ( 3) ( 丁王且戊王) 甲赵因题干都为推出信息, 无确定信息, 故用假设法, 从最简单的假设, 即条件( 3) 后件“ 甲赵” , 又因肯后无必然, 所以假设甲没去赵村, 否后必否前, 得到: 丁去王村且戊去王村, 且每人只去一个村, 故丁和戊不再去其他村, 以及五个人四个村, 王村已经去了两人, 所以其他人也不会去王村, 填入表格:



    又因戊去王村, 所以对条件( 1) 否后, 得到否前甲和乙都不去赵村;
    同时又因丁去王村, 所以对条件( 2) 肯前, 得到肯后, 戊去王村且甲不去陈村填入:



    此时丙只能去赵村, 且不去其他村, 填入:



    此时乙只能去陈村, 且不去其他村, 填入:



    最后甲去李村。

  • 第4题:

    甲乙两村因某一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县人民政府将该土地确定为甲村所有,乙村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起诉,但仍继续占有并使用该片土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村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县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甲村可以要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D,甲村可以对乙村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B,C,D
    解析:
    。《行诉证据规定》第29、32、47、62条。A错误,B、C项正确。依《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0条规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处的“诉讼”是指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 第5题:

    甲村与乙村相邻。1989年,为保证甲村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与乙村商量,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3000元,乙村则同意在20年内,在与甲村接壤的30米范围内不建烧砖厂,双方签订书面协议。2004年,乙村将与甲村接壤的一块土地承包给村民张某,期限20年。张某建烧砖厂烧砖,遭甲村的强烈反对。乙村的村委会也出面干涉,张某遂将烧砖厂闲置。2009年,张某考虑甲村与乙村的承诺期限已满,于是又开始建烧砖厂。这时,甲村与乙村又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将先前的约定再延续20年。张某遂与两村的村委会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已承包的土地上开设砖窑
    B.张某应自2004年至2009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C.张某应自2004年至2024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D.张某应自2009年至2024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甲村与乙村之间1989-2009年间的地役权成立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前,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一定的限制,但是2009年以后续期的地役权成立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不能对抗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即张某只负有不在2004年至2009年间开设砖窑的义务。

  • 第6题:

    甲村与乙村约定甲村从水库向乙村供水1万立方米。供水时,水渠流经丙村,丙村将水全部截流灌溉本村农田。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有哪些?()

    • A、水一流出水库,水的所有权已从甲村转移给乙村
    • B、水到达乙村,乙村才取得水的所有权
    • C、乙村可依供水合同向甲村索赔
    • D、乙村可向丙村提起侵权之诉

    正确答案:A,D

  • 第7题:

    已知ABC三命题中,有两个是假的,问能否断定甲村与乙村有些人家没有彩电?为什么? A:只有甲村有些人家没有彩电,乙村所有人家才有彩电。 B:甲村所有人家有彩电并且乙村所有人家有彩电。 C://或者甲村所有人家有彩电或者乙村所有人家有彩电。


    正确答案:(1)A与B矛盾,故AB必是一真一假;
    (2)题设ABC中有两假,则C必假;
    (3)C假,则“甲村有些人家没有彩电且乙村有些人家没有彩电”。

  • 第8题:

    甲和乙因为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权属问题发生纠纷,遂提请行政机关裁决,裁决土地使用权为甲所有,那么对行政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人()。

    • A、只能是甲
    • B、只能是乙
    • C、可以是甲或乙
    • D、只能是村集体

    正确答案:C

  • 第9题:

    单选题
    某块河滩地曾属甲村所有,因洪水将该地的表层浮土卷走,只剩下裸露的石头而被甲村撂荒。乙村经多年培土,使该块地变成良田。现甲村和乙村均主张对该块地的所有权。应如何处理?()
    A

    应支持甲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甲村应给乙村相应的补偿

    B

    应支持乙村对该块地的所有权,但乙村应给甲村相应的补偿

    C

    由甲村和乙村按份共有

    D

    由甲村和乙村共同共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村与乙村约定甲村从水库向乙村供水1万立方米。供水时,水渠流经丙村,丙村将水全部截流灌溉本村农田。下列有关论述正确的有哪些?()
    A

    水一流出水库,水的所有权已从甲村转移给乙村

    B

    水到达乙村,乙村才取得水的所有权

    C

    乙村可依供水合同向甲村索赔

    D

    乙村可向丙村提起侵权之诉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转移时间、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问题。依《民法通则》第72条和第106条的规定,按照合同取得财产所有权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两村约定从水库供应1万立方米水,水从水库流出,其所有权即依约转移给乙村。丙村故意截留水,构成侵权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和乙因为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权属问题发生纠纷,遂提请行政机关裁决,裁决土地使用权为甲所有,那么对行政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人()。
    A

    只能是甲

    B

    只能是乙

    C

    可以是甲或乙

    D

    只能是村集体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确定。本案中,甲和乙因为土地的使用权权属问题发生纠纷,如不服行政机关的裁决,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村集体与行政裁决并无直接利害关系,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第12题:

    单选题
    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五百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  )。
    A

    无效

    B

    可撤销

    C

    效力未定

    D

    有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之间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因此该行为无效。

  • 第13题:

    甲村为了灌溉A地,与乙村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甲村每年支付乙村4000元,在乙村的水库取水10000立方米;期限为20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权利登记。一年后,甲村将A地发包给丙。后丙将部分承包地转包给丁。

    甲村与乙村设定的有关取水的权利属于( )。

    A.地役权

    B.相邻权

    C.租赁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参考答案:A?

  • 第14题:

    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500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

    A:无效
    B:可撤销
    C:效力未定
    D:有效

    答案:A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我国法律禁止耕地买卖活动,本题中,甲乙之间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该行为无效。

  • 第15题:

    去年,某镇把甲、乙、丙三个大学生村官分别分配到和丰村,团结村,杨梅村。人们开始并不知道他们当中究竟谁分配到哪个村工作,只是作了如下三种猜测:
    ①甲分配到和丰村工作,乙分配到团结村工作
    ②甲分配到团结村工作,丙分配到和丰村工作
    ③甲分配到杨梅村工作,乙分配到和丰村工作。
    后来证实,三种猜测都是只猜中了一半。
    由此可以推出:

    A.甲分配到和丰村工作,乙分配到团结村工作,丙分配到杨梅村工作
    B.甲分配到团结村工作,乙分配到和丰村工作,丙分配到杨梅村工作
    C.甲分配到杨梅村工作,乙分配到和丰村工作,丙分配到团结村工作
    D.甲分配到杨梅村工作,乙分配到团结村工作,丙分配到和丰村工作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确定题型。
    题干有信息匹配特征,确定为分析推理。
    第二步,分析条件,进行推理。
    题干信息真假不确定,可采用选项代入法。已知三种猜测都是只猜中了一半,代入各选项后,只要符合每种猜测只猜对一半,即为正确答案。
    代入A项:条件(1)全部猜对,排除;
    代入B项:条件(1)全部猜错,排除;
    代入C项:条件(3)全部猜对,排除;
    代入D项:条件(1)(2)(3)全部猜对一半,符合已知条件。
    因此,选择D选项。

  • 第16题:

    甲、乙两村因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县政府裁决使用权归甲村。乙村不服向法院起诉撤销县政府的裁决,并请求法院判定使用权归乙村。关于乙村提出的土地使用权归属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除非有正当理由的,乙村应于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
    B、法院作出不予准许决定的,乙村可申请复议一次
    C、法院应单独立案
    D、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答案:A,B
    解析:
    选项A正确,《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一并审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民事争议,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选项B正确,《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不予准许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选项C.D错误,《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审理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

  • 第17题:

    甲村与乙村因对两村分界处的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求处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争议土地为甲村所有,并责令乙村限期清除争议土地上的青苗。乙村不服,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维持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决定。乙村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村必须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B.如果复议期间,乙村经复议机构允许撤回复议申请,则之后也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C.本案的管辖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
    D.甲村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起诉的程序条件。对涉及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况。所以选项A错误。复议前置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撤回复议,行政复议机构允许,行政复议终止,则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选项B错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被告。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政府为被告,管辖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所以选项C错误。

  • 第18题:

    甲、乙两村分别处于不同的县,因土地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争议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的裁决,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改变了市政府的裁决,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裁决给乙村。对此甲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 A、市人民法院
    • B、争议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 C、甲村所在县人民法院
    • D、乙村所在县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甲将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坟地时,将自己的一堆手镯随葬。该手镯的所有权属于()

    • A、甲母
    • B、甲
    • C、乙村
    • D、国家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单选题
    甲村与乙村约定,将甲村所有的五百亩耕地卖给乙村。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为(  )。
    A

    无效

    B

    可撤销

    C

    效力未定

    D

    有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我国法律禁止耕地买卖活动,题中,甲乙之间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无效。

  • 第21题:

    单选题
    稻香河流经甲村,临近的乙村居民为生产需要一直从河流取水,为了争夺水源,两村经常发生争执,甚至械斗。那么河流所有权属于()。
    A

    甲村和乙村

    B

    甲村

    C

    乙村

    D

    国家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乙两村分别处于不同的两县,因土地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解决,市人民政府作出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的裁决,乙村不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决定改变了市人民政府的裁决,将争议的土地所有权裁决给乙村。对此,甲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此案哪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A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

    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23题:

    单选题
    甲村与乙村相邻,甲村认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权,遂向省林业局申请裁决。省林业局裁决该林地所有权归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关于甲村寻求救济的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只能申请行政复议

    B

    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C

    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D

    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D
    解析: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两条途径,我国对二者关系的处理采取的是以当事人自由选择为原则、以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复议前置为例外的制度。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此可知,行政复议前置适用于自然资源确权行为,本题中,省林业局的行为系行政裁决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复议前置的情形,因此甲村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 第24题:

    多选题
    甲、乙两村因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县政府裁决使用权归甲村。乙村不服向法院起诉撤销县政府的裁决,并请求法院判定使用权归乙村。关于乙村提出的土地使用权归属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除非有正当理由的,乙村应于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

    B

    法院作出不予准许决定的,乙村可申请复议一次

    C

    法院应单独立案

    D

    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B两项,《行诉解释》第1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查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CD两项,《行诉解释》第14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本案属于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因此不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