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在全市环保系统积极开展了创建环保服务品牌活动现已形成以 “心系碧海蓝天”为核心的环保服务品牌体系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题目
青岛市环保局在全市环保系统积极开展了创建环保服务品牌活动现已形成以 “心系碧海蓝天”为核心的环保服务品牌体系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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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县环保局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了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出行政诉讼,被告是:


    A. A县环保局
    B. C市环保局
    C. A县环保局或C市环保局
    D. 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答案:A
    解析:
    解题指导: 行政诉讼中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干部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所以,A县环保局为被告。故答案为A。

  • 第2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对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不服,若起诉,谁为被告?()
    A:因市环保局维持了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故应由县环保局为被告
    B: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为方便起诉人,可以县环保局为被告,也可以市环保局为被告
    C: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故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应为共同被告
    D: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市环保局为被告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 第3题:

    2008年5月,××啤酒集团在北京策划实施了以“限塑”为主题的环保公关活动,旨在号召全市居民重复使用购物袋,减少白色污染,倡导绿色消费。活动中,××啤酒集团通过各种形式向北京市民发放超过1000万只环保袋,覆盖全市3000多个社区和街道及500多家超市,有6000多人次环保志愿者参加。主办者还组织了百万市民环保签名、环保袋设计大赛等活动。除此之外,××啤酒集团还发出《环保倡议书》,呼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为北京的环境更加美好贡献一己之力。 此次活动有力地配合了国家相关环保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使北京市民形成绿色、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塑造了××啤酒集团爱护环境、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形象。 结合案例说明此次活动所体现的环保公关理念。
    环保理念有:
    1、共生共荣的理念。
    2、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3、以人为本的理念。
    4、绿色传播的理念。

  • 第4题:

    某县环保局向蓝天化工厂发出缴纳30万元排污费的通知。蓝天化工厂认为计算有误,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审理后作出缴纳25万元排污费的决定。蓝天化工厂仍不服起诉。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排污费计算仍有误。法院可以如何判决?()

    A:撤销市环保局的决定,责令其重作决定
    B:撤销县环保局的通知
    C:直接确定排污费的数额
    D:驳回化工厂的诉讼请求

    答案:A,C
    解析:
    本案为复议改案件,被告为市环保局,被诉行政行为是市环保局的决定,法院的判决只能针对市环保局,故排除B项。既然市环保局的决定违法,故法院也可判决撤销。根据《行诉法解释》第53条第2款,复议决定改变原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故A项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法院可以判决变更。故C项对。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条件是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且合理,故D项错误。

  • 第5题:

    A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  )。

    A.A县环保局
    B.C市环保局
    C.A县环保局或者C市环保局
    D.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答案: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