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某为设立某药品加工企业,向市环保局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排污许可,环保局向其颁发了排污许可证。应某在领取排污许可证后向工商局办理了企业登记。市环保局在复查时发现了其通过欺骗手段获得排污许可的情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市环保局依法吊销该排污许可证B、市环保局依法对应某进行行政处罚C、市环保局依法撤销该排污许可D、市环保局不得撤销该排污许可,因其已经获得企业登记

题目
应某为设立某药品加工企业,向市环保局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排污许可,环保局向其颁发了排污许可证。应某在领取排污许可证后向工商局办理了企业登记。市环保局在复查时发现了其通过欺骗手段获得排污许可的情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市环保局依法吊销该排污许可证

B、市环保局依法对应某进行行政处罚

C、市环保局依法撤销该排污许可

D、市环保局不得撤销该排污许可,因其已经获得企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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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C
更多“应某为设立某药品加工企业,向市环保局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排污许可,环保局向其颁发了排污许可证。应某在领取排污许可证后向工商局办理了企业登记。市环保局在复查时发现了其通过欺骗手段获得排污许可的情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造纸厂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缴纳了排污费。但环保局检测发现,造纸厂所排污水中多项污染物指标超出了省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厂拥有排污许可证并缴纳了排污费,所排污水虽然超出了省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未超过国家标准,故不违法
    B、该厂应缴纳超标排污费,并治理污染
    C、环保局有权对该厂进行罚款
    D、环保局有权责令该厂停业或关闭

    答案:B,C
    解析:
    依据《环境保护法》第10条的规定,造纸厂在省内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所排污水超出了省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即为违法。因此A选项是错误的。《环境保护法》第28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还需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B选项正确。该造纸厂虽然缴纳了排污费,但没有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根据《环境保护法》第35条的规定,环保局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该厂进行罚款。C选项正确。依据《环境保护法》第39条的规定,环保局不是人民政府,无权责令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D选项错误。

  • 第2题:

    万某为设立某人用药品加工企业,向市卫生局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卫生许可,卫生局向其颁发了卫生许可证。万某在领取卫生许可证后向工商局办理了企业登记。市卫生局在复查时发现了其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卫生许可的情形。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市卫生局依法吊销该卫生许可证
    B:市卫生局依法对万某进行行政处罚
    C:市卫生局依法撤销该卫生许可
    D:市卫生局不得撤销该卫生许可,因其已经获得企业登记

    答案:B,C
    解析:
    行政许可证的吊销与撤销不同,吊销行政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是在合法取得行政许可证的前提下,由于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而撤销行政许可证则是针对行政许可证的取得本身即是违法的情形而做出的行为。万某取得行政许可本身是通过欺骗手段进行的,而非合法取得后发生了违法行为,对此,应当是撤销而非吊销,因此,A选项中对其吊销许可证的说法是错误的,而C选项中撤销许可证的说法是正确的。对于以欺骗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B选项中卫生局对万某进行行政处罚是合法的。欺骗贿赂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既不受信赖利益保护,也不能获得赔偿。卫生局有权撤销已经颁发的许可证书,无论其是否已经设立登记企业,均不违反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因为只有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才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才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不受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限制。D选项以获得企业登记为由认为不得撤销以欺骗这一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许可是错误的。此外,还要注意,由于该许可涉及人用药品这一直接关系人身健康事项,万某因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情形,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许可。

  • 第3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造纸厂未获排污许可,若其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单独起诉县环保局
    B:可以单独起诉市环保局
    C:可以一并起诉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
    D:应当单独起诉县环保局

    答案:A,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 第4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对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谁有权起诉?()
    A:县环保局
    B:某造纸厂
    C:李某等养殖户
    D:无人有权起诉

    答案: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

  • 第5题:

    共用题干
    某造纸厂向县环保局申请排污许可证。经市环保局批准后,县环保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造纸厂尽管未获排污许可证,却一直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并造成李某等8个养殖户所养的鱼苗大面积死亡,实际损失达12万元。县环保局根据李某等人的控告,对造纸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罚款15万元;(2)责令立即停产整顿。造纸厂不服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决定:维持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撤销其第(2)项。请回答下列4~6题:

    对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不服,若起诉,谁为被告?()
    A:因市环保局维持了县环保局处理决定第(1)项,故应由县环保局为被告
    B: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为方便起诉人,可以县环保局为被告,也可以市环保局为被告
    C: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又有撤销,故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应为共同被告
    D: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市环保局为被告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据此,上级批准后下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可以单独起诉作出决定的下级机关,也可以一并起诉上下级机关,但不可以单独起诉上级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C项。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复议改变案件,被告为复议机关。《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据此,只要处理结果发生变化就属于复议改变案件。在本题,市环保局的处理结果发生变化,故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在本题中,某造纸厂是加害人,李某等养殖户是受害人,均与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起诉。本题应选B、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