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于丙,则:()A.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B.如甲未通知乙,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C.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D.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题目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于丙,则:()

A.如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如甲未通知乙,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C.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

D.如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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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0万元到期债权,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30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与丙公司合意,将其对乙公司享有的50万元到期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债权即转让完成
    B.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合意时,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清偿债务
    C.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抵销
    D.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乙公司时,乙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抵销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债权转让的效力。《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作为原债权人,与受让人丙公司达成债权转让的合意即可在甲丙之间发生债权转让的效力,但未通知债务人乙公司时。该转让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乙公司可以以未经通知为由抗辩。因此选项A正确,B错误。 《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本题中,甲乙公司互相享有债权、负有债务,且均已届期。债务人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时,可以向受让人丙公司主张抵销。因此,选项D正确,C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D。

  • 第2题:

    债权人甲在未告知债务人乙的情况下,将其对乙享有的5万元债权转让于第三人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转让行为()

    A、有效
    B、可撤销
    C、无效
    D、效力待定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故应选C项。

  • 第3题:

    1、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与丙,则()

    A.如果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如果甲未通知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C.如果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

    D.如果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C

  • 第4题:

    2016年9月15日,甲材料供应商与丙材料供应商订立书面合同,转让甲对乙施工企业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5日,乙接到甲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关于该债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9月25日生效
    B.丙于9月15日可以向乙主张30万元债权
    C.乙拒绝清偿30万元债务的,丙可以要求甲与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于9月25日对乙生效
    A项,甲、丙之间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9月15日)起生效。
    B项,甲、丙之间债权转让行为自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乙时生效,即丙于9月25日可以向乙主张债权。
    C项,当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即行生效,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不再完全享有原债权。因此,甲、乙并不向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 123

  • 第5题: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的合同债权,该债权具有可转让性,甲将其债权转让与丙,则()

    A.如果甲未取得乙的同意,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B.如果甲未通知乙,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C.如果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对乙不发生效力

    D.如果甲未通知乙,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对甲乙丙均发生效力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