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转继承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1题:
简述继承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一)继承权的概念。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所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二)继承权的法律特征:
1.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继承权发生的根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合法有效的遗嘱。
3.继承权的标的是财产和财产权利。
4.继承权的接受或放弃取决于继承人的意志。
5.继承权的实现以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为前提。
第2题:
简述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第3题:
第4题:
简述代位继承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一)代位继承的概念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的继承制度。《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即直系血亲卑亲属。
3.代位继承人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及其直系卑亲属。
4.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第5题:
简述转继承的概念和条件。
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为转继承。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要有两个死亡的事实,即被继承人死亡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并要求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
(2)当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尚未分割。
(3)必须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