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把自然状态描绘为()
A.和平状态
B.战争状态
C.自由状态
D.平等状态
第1题:
请简答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理论的内容和影响。
霍布斯是17、18世纪流行的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之一。他从抽象的人性原则出发,从人的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神出发来解释国家的产生及其基础。
霍布斯认为,在国家成立以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中。在自然状态下,人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对同一事物都具有同等的权利,同时,人人有都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运用自己的权力以求保全自己的本性,即保全生命的自由。这种自由就是人的自然权利。既然人的权利是平等的,而人人又只顾自己的保全,因此当人们同时想占有某物而不能共有或分享时,则必然成为仇敌,每一个人都企图用伤害他人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霍布斯把引起人们相互争斗的原因归结为三种:利益上的竞争,对他人可能伤害到自己的猜忌和对名誉的追求。由此,霍布斯得出了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的结论。在那里,人人生活在死亡的恐惧中,人的生命是“孤独、贫穷、龌龊、凶残和短促的”。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并不是对历史的真实描述。他自己也承认这不过是一种想象,从来“也不存在这样的战争状态”。霍布斯这种从人性本恶推衍出来的自然状态实际上是当时英国社会中激烈的阶级冲突和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角逐的真实写照,是把资产阶级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原则抽象化、一般化了。
在自然状态下,人们自由的运用自己的权力保全自己,结果却导致战争状态,破坏了“自我保存”。因此,他认为人们必须放弃自己的权力,摆脱自然状态。自然法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方便的准则。霍布斯认为自然法“是理性所发现的戒条或一般法则”。自然法通过它的律令禁止人们做伤害自己生命的事情。他认为自然法规定的主要原则是尽力寻求和平;为了和平和自身的安全,每个人都应该放弃自己的力量和权力;应当履行契约等等。其中最根本的原则是寻求和平。霍布斯认为,人们按照自然法的原则去做,就可以实现和平幸福的生活。
然而在霍布斯看来,在人类心灵中感情的作用大于理性的作用。由于人人都想攫取大于他人的权力以保存自己,从而使和平难以实现。因此,他主张必须有一个大于一切人的权力的公共权力做自然法的后盾,这样才能震慑住人们无限的欲望,使人们的安全得到保障。这个公共权力就是国家。他要求国家用强力来制止“内乱”,维护和平。
第2题:
霍布斯和洛克都同意,在自然状态中无所谓正义或不正义
第3题:
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是和平状态
第4题:
比较霍布斯和卢梭关于自然状态的设想。
十七、十八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人类历史步入近代化进程,社会制度的变革势在必行,对公共权力的追求成为新兴资产阶级的首要目标,而作为公共管理的前身——自然状态的研究,也成为这个时期热点话题,霍布斯从人性恶论提出自然状态即为战争状态;卢梭从人类起源的角度得出极富浪漫主义色彩的“黄金时代”结论。
野蛮人人类社会的公共权力空间是怎样形成的?作为一个千古之迷,在人类社会历史上至少存在几千年了,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试图对此问题作出自己的解释,他人性出发,认为人类社会形成大致过程是:由于男女相互间的吸引和需要而产生的家庭,在家庭中除了夫妻关系之外,还存在着主奴即主人和奴隶的关系,数个家庭的聚集而组成村庄,然后再由村庄组成城邦,城邦的出现,就有君主、行政官、法官及相应的公共权力机关,从而形成比较完整的公共权力,当然,这些只不过是从他的“人是天生的政治的动物”这一命题中引申出来的逻辑推论的结果。那么,在我们人类文明社会形成以前究竟有没有一种自然状态,如果有的话,那又是怎样一回事呢?
一、旦夕不保的战争状态如同先哲亚里士多德一样,托马斯。霍布斯也是从人性出发开始探究自然状态的,但与其不同的是,霍布斯提出人生来就是恶的观点:“因而,我把所有人共同的意向,即对权力的永无止境,至死方休的欲求放在首位”由于我们天性中存在荣誉感、骄傲或是虚荣心而变得复杂,所有非肉体或非感观的愉悦,霍布斯都称之为精神的愉悦,所有精神的愉悦直接或间接地源于“自豪感”。自豪基于一个人获得了别人对自己及自己能力的良好评价,评价总是比较别人而言的。每个人都希望别人珍视自己,如同自己珍视自己一样。因而,对藐视和轻视的表示,他随时都准备反击,铲除藐视自己的人,甚至当人们聚会时,也会通过那些笑料寻求这种自豪。霍布斯认为,笑是由然而起的,自豪感引发的,被自己某些举动所引起。“或是会意了别人身上某此畸形的东西,通过比较,为自己击掌喝彩。”他认为“荣誉正是以某权力或优势,尤其是他可能用心帮助或伤害我们的权力的认同”,他甚至把尊重定义为我们对另类一个人这样的一种信念,他具有为我们自身谋利或伤害我们的权力,但并没有伤害我们的愿望,这种感情的重点不是敬仰和爱戴,而是恐惧。
为此霍布期总结出,三大自然原因——竞争、猜疑以及荣誉感引起人们之间的纷争,使自然的状态真正成了战争状态,这种战争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他这样描述战争状态:“除了凭借自己和发明所提供的,人在没有其他保障情况下生活着,在这种条件下无从发展实业,因而由此获得的成果是不可靠的,因为地球上不存在文明,没有航运,也没有通过海运进口的商品;没有宽敞的楼群;没有移动和搬运沉重物品的工具;没有时间观念;没有艺术;没有通讯;没有社会,更糟糕的是,充满了持续不断的恐惧和暴死的危险;人活得孤独无依,贫困潦倒,污秽不堪,野蛮不化,人命短暂逝去。”
由此,我们完全可以想像出,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只想保全自己而不顾他人。而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人就得吃、喝,即必须消耗某物或占有某物,在物少人多的情况下,人们不免发生争吵,每个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企图伤害他人,你争我夺就必然导致你死我活,由于缺乏一种公共权力来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因此人与人这间争斗永无终止,总是处在连续不断中。今天是王五杀死李四,明天王五又被张三杀死,而张三的生命也旦夕不保。因为还有赵六、孙七企图谋害他,而赵六与孙七也可能彼此之间互为仇敌。总之,人对人的战争、凶残、仇杀成了人类生活的主要内容,是每人个想躲也躲不开的一种生活状态。这样的一种自然状态实在太可怕了。
二、人类的“黄金时代”
与霍布斯不同,卢梭的自然状态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从人类起源为基础的角度分析他心中的自然状态,在卢梭看来,自然状态中,没有权力欲望的野蛮人类是社会的主角,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疾病的来源是少的,因而几乎不需要药物,也不需要医生,人类生病的时候,自然给予了他们痊愈的本能,在自然状态下,没有衣服、住处,没有现代人视为必需品的物件。对野蛮人来说并不是多大的不幸,野蛮人是孤独的,清闲和易于睡眠的,自我保存是其唯一关心的事,只是由于睡眠和肉欲,才使人的感觉器官退化。
他认为在自然的支配下,野蛮人仅只服从于他的本能,自然为补偿野蛮人在本能方面的缺陷,就赋予他们一些能力,这些能力不仅可以弥补他的缺陷,而且还可以把他提高到超过本能状态之上,卢梭说,情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悟性,而情感的活动可以使人类的理性趋于完善,野蛮人缺乏各种智慧,他们只能具有因自然冲动而产生的情感,其欲望绝不能超过出他的生理上的需要,其中包括食物、异性和休息,以及他所畏惧的疼痛和饥饿。
卢梭重点谈到了野蛮人的道德,他说,在自然状态中,人类彼此之间没有任何道德上的关系,也没有人所公认的义务,所以“他们既不可能是善的,也不可能是恶的,既无所谓邪恶也无所谓异德,自然人有的只是怜悯心和同情心,这种情感使得一切健壮的野蛮人,只要有希望在别处找到生活资料,就不会去掠夺幼弱的小孩或衰弱的老人艰难得来的东西。这种情感的格言就是”要人怎样待你,你就怎样待人“
综上,卢梭对于自然状态的描绘应该是独具人格的,按照他的想法,野蛮人非恶非善,无过失无德行,原因是人的智力尚未开化,没有知识,当然无法律,从而也就没有区分行善和行恶的标准。在那里人的本能的怜悯心和相爱心获得纯度的表现。它抑制人的自私自利之心的发展,没有人会违抗这怜悯和相爱心的管理的。它们起着现代法律、风俗或道德的作用。在那里,社会不存在平等,就是体力、智力方面的天生的或自然的不平等也极乎其微,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都不是不受任何束缚有,强者自然也无从行使他的权力,正是从没有不平等这个角度上,卢梭称自然状态是人类的“黄金时代”。
第5题:
18、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是和平状态